
【關鍵詞】代位權訴訟實務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這是我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代位權制度,并且將代位權的行使方式限定為訴訟方式。本文擬就我國代位權訴訟的若干實務問題作一探討。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未經(jīng)生效法律文書確認,可否作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第十一條規(guī)定了“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等諸多代位權訴訟的起訴條件,那么“債權合法”是否是指債權已經(jīng)生效法律文書所確認呢?筆者認為,這一問題牽涉到如何把握代位權訴訟的起訴條件問題。同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樣,人民法院在決定受理代位權訴訟案件之前,必須對其是否符合起訴條件進行立案審查。但是,法院對起訴條件的審查僅僅是形式上的審查。只要原告(債權人)提供了得以提起代位權訴訟的初步形式證據(jù),法院就應當認定符合代位權訴訟的起訴條件而予以立案受理。就“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要件的審查而言,只要原告(債權人)提供其對債務人享有合法債權的初步證據(jù),如債權憑證、欠條、送貨單等等,就可以認定債權人的起訴符合該要件,而并非要以債權經(jīng)生效法律文書確認作為必要條件。至于債權人的債權實質上是否合法,則涉及到對證據(jù)的分析、判斷等實體性問題,是案件進入開庭審判后才要解決的問題,立案審查階段無需、也無法對此作深入的查證。
二、債權人可否就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行使代位權
債權人代位權的產(chǎn)生,以債權人對債務人存在合法的債權為前提。那么,對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是否可以產(chǎn)生債權人代位權呢?筆者認為,債權雖然超過訴訟時效,但并不等于債權已由原來的合法債權轉變?yōu)榉欠▊鶛啵皇钦f該債權已由原來的完全債權轉變?yōu)椴煌耆珎鶛唷4藭r除了債務人自愿履行其債務外,該債權已經(jīng)失去了法律強制力的保護,債權人也不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基于此,債務人責任財產(chǎn)的增加或減少已同債權人無多大關系了。此情況下,如允許將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作為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基礎,勢必造成對債務人事務的不正當干涉。同時,由于我國代位權行使的方式是提起訴訟的方式,且按《合同法解釋》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我國債權人代位權適用“債權人直接受償原則”,允許債權人就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行使代位權,客觀上又會造成本不應受法律強制力保護的不完全債權卻重新被賦予了法律的強制力。因而,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不能產(chǎn)生債權人代位權。
保險人在行使代位求償權時,究竟應以保險人自己的名義,還是以被保險人的名義行使理論界歷來對此存有爭議,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觀點: 1、以被保險人的名義行使。該觀點認為,保險人行使的代位求償權是建立在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基...
代位權的適用程序 1.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主體是債權人本人,并且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之位行使。 2.債權人代位權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行使。 3.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范圍,以保全債權的必要范圍為限 一、代位權的行使主體 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主...
【關鍵詞】債權人代位權訴訟管轄 對于代位權訴訟的管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4條作出了規(guī)定。但對該管轄的性質,與仲裁、協(xié)議管轄的關系,以及涉外代位權訴訟管轄等司法實踐中急需解決的問題,現(xiàn)...
代位權的行使必須經(jīng)過法院認可嗎 1、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債務追索權時,債權人直接起訴債務人的債務人,并要求其還債的一種訴訟活動。 2、《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
一、債權人代位權客體質的規(guī)定性 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第11條、第12條的規(guī)定,代位權的客體應受到如下限制:(一)債權。代位權的客體必須是債權,與債權...
代位權制度是我國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稱《合同法》)對此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chǎn)不當減少而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允許債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的行為行使撤銷權或代位權,以保護其...
您好, 一、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有幾種情形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jīng)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債務人對于第三人...
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 2、債務人須享有對于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xiàn)實的權利; 3、必須是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4、債務人怠于行使債務的行為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