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評論并比較了英美兩國關于跨國破產承認的法律體系。筆者首先對英國法院適用1986年《不能清償法》之426條款的方法進行了檢視。該方法規定,英國法院應該協助外國法院進行破產事宜。作者建議法院以多種理性的測試方法,來決定是否批準適用外國法律。其次,筆者對美國法院關于美國破產法304條款的適用進行了評述。該條規定,經過對六個因素進行衡量,法院可以擴大對外國破產程序的協助。筆者指出,在過去的十多年里,304條款的使用率較低,主要用于支持保護主義者。然而現今已經被大多數人提前認知。最后,筆者經過對英美兩國破產合作制度的比較,推出如下結論:實踐中,兩國在批準協助外國破產申請的標準方面十分相似。因此,筆者希望該信息能夠幫助執業律師考慮對全球的破產法進行選擇性的適用。同時,也希望就如何選擇跨國破產的良好模式方面進一步引發理論上的探討。關鍵字:破產人托管人外國破產程序跨國破產協助債務人債權人一、介紹如果某一家公司在多國擁有財產和股份,而該公司不幸破產,則無論該公司進行重整還是準備清算,公司或公司的債權人對訴訟地的選擇一般都有三種:首先,可以在控制該案各個方面的中心管轄地提起訴訟程序。這種綜合或者叫做統一的訴訟方式是最有效的。然而,目前世界上還不存在這種方法。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愿意讓外國法院的域外訴訟在毫無約束的情況下在本國生效。國際破產公約難以達成這一事實即證明了這一點。第二種選擇是在公司擁有財產和經營場所的所有地方分別提起獨立、完整的訴訟,但該訴訟不一定能夠得到合作,因為在兩處或多處提起訴訟的費用明顯偏高。這種選擇只有在以下情況下適用:第一、該國法律有這樣的要求;第二、案件涉及巨額破產財產,值得投入這么高的訴訟費用。第三種選擇則是在一個管轄地提起一個主”訴訟程序,合并或協調其它一個或多個外國訴訟程序。盡管目前尚缺乏統一的國際破產法,由于這種經過修訂的辦法相對有效,且切實可行,所以經常得以適用。絕大多數國家的破產法都規定了一些合作制度,以供法院在接受主要破產要求時提供協助。另外,許多國家創制了法定配套措施,以利于這種合作的運作。1985年,英國對公司破產法進行了擴充,為跨國協助制定了法律機制。事實上,早在19世紀中葉,英國1986年破產法案之第426條就已經存在于個人和合伙破產協助的規定之中。同樣,1978年,美國破產法做出了第304條的規定。該規定也為美國向外國破產提供協助創立了合作機制。筆者希望通過對英美兩國破產法律制度的評論,帶來以下幾點啟示:首先,了解英美兩國關于接受跨國破產協助的各自標準,會為我們提供具有實用價值的信息。其次,由于這些信息的存在,使得破產律師在英美國家乃至全球提起破產訴訟時,能夠做出最有利的選擇。再次,通過對英美兩國關于國際破產訴訟程序和法定配套措施的比較,可以使我國的破產法在立法時,對其進行參考。最后,無論我們采納何種方式:普遍性原則、地區性原則還是修訂原則,通過對英國不能清償法第426條和美國破產法第304條的比較,必將有利于我國國內理論界對其進一步的探討,以期找到跨國破產的最好進路。本文的次序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對英美破產法協助合作機制進行評論和比較。第二部分在考察英國法院適用第426條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的同時,觀察英國普通法對這些問題的處理方法,進一步提出可預期的、理性的二元方法論(即英國法院持續適用第426條的方法)。第三部分考察了美國法院適用304條款中所遇到的問題。并推定,美國法院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適用的分散式方法,到了九十年代已經改變姿態,開始以協助作為其審理跨國破產案件的主旋律。在第四部分里,作者通過對426條款和304條款進行比較后指出,盡管形式上英美法律框架有所區別,但實踐中兩國關于跨國破產協助的標準卻基本相似。第五部分推出結論,對英美跨國破產協助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觀點,以及跨國破產法中對修訂后的不同類型制度的適用性。
在當今全球化和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中,企業的高速發展成為了許多組織的首要目標。然而,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和業務范圍的增加,合規問題也日益凸顯出其重要性。 一、引言 1.1 研究背景 在當今全球化和競爭激烈...
關鍵詞:破產重整管理人法律地位規制完善內容提要:管理人在重整程序中的法律地位,決定著管理人的法定職權與職責,以及他在整個重整程序中所能發揮的作用。管理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影響著債務企業能否走出困境,重整成功。我國《破產法》的重整...
破產管理人是傳統大陸法中的概念,我國現行破產法稱之為破產清簡組。由于歷史條件的局限性和理論準備的薄弱性,現行破產法不可避免地存在諸多缺陷。例如,在破產清簡組問題上,不僅名稱內涵淺顯單一,難以涵蓋破產法的多種功能,而且清簡組的組成成員極不合理...
1.商務商會是什么 你好,朋友,我來幫你解答此問題。 一個新生事物來到大地上,會一下就給它立法嗎?目前商=會=商=務=運作不合法也不違法,屬于法律的灰色地帶。分析如下:沒立法的行業你就可以說它違法嗎?答案是很簡單,肯定不違法。其實中=國有很...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揭牌。建立國家層面的知識產權案件的上訴審理機制,是我們幾代知識產權人的夙愿和期盼。2018年12月29日下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知識產權法庭庭長羅東川感嘆道。...
【出處】國際經濟法網【摘要】破產原本屬于私法上的財產處分與債務公平清償的行為。但對于進入破產程序的跨國金融機構而言,因其在業務上呈現出跨國的性質,那么在一國的破產宣告必然會影響到位于其它國家領土上的財產的法律地位。在國際私法上跨國金融機構破...
1.破產管理人有哪些法律義務 (一)勤勉義務 勤勉義務是指破產管理人因其地位、專業知識、管理能力并由于委托人的信賴應負有高度注意義務,須為債權人的最大利益考慮,并為此而極盡勤勉。勤勉一詞也意味著破產管理人在從事某種行為時必須盡到注意義務,這...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破產法,無論在立法理念還是制度設計上都有很大的創新與突破,其規定比較完善、成熟,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它的頒布施行標志著我國市場經濟走向成熟。但是,我國破產法律制度仍然處于成長與發展的過程中,破產審判仍處于經驗積累...
一、宏觀經濟政策的趨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五年以來,我們宏觀經濟形勢與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我們的經濟要高質量發展,但遇到較大的下行壓力,在結構調整過程中,正經歷嚴峻的挑戰。剛剛結束的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必須運用好科學、穩健的逆周期調整...
光大銀行陽光 光大銀行陽光主題卡提額技巧、獲得光大銀行陽光主題卡并非那么簡單,新用戶注冊即可獲得一張二人共享額度的卡種,該卡首年免年費、三年后才會收取,如果用卡一直沒有超過半年且沒有出卡都可以申請,邀請機制比較新鮮,沒有固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