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漁業爭議案件的特別規定(2003年4月4日中國國際商會通過,2003年5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為了便于仲裁的方式,公正快速地解決漁業爭議,保護當事人。
第二條本特別規定適用于漁業海上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漁業捕撈和養殖糾紛,網具糾紛,漁船建造、修理、買賣、保險、租賃、抵押、貸款糾紛,淺海灘涂承包、經營糾紛等漁業爭議。
第三條本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第四條仲裁委員會從漁業行業及相關專業中聘請專家擔任仲裁員,并制定漁業專業仲裁員名冊。漁業爭議的當事人應從該仲裁員名單中指定仲裁員。
第五條適用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簡易程序的案件,雙方當事人應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7日內共同選定獨任仲裁員。雙方未在此期限內共同選定獨任仲裁員,由仲裁委員會主任代為指定。
第六條當事人就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達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仲裁協議的,可以共同選定或請求仲裁委員會指定一名獨任仲裁員,按照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的內容作出仲裁裁決。
第七條當事人提交漁業爭議仲裁申請的,應按照仲裁委員會漁業爭議仲裁費用表預交仲裁費。
第八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屬于仲裁委員會。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漁業爭議仲裁費用表
(自2003年5月28日起施行)
爭議金額(人民幣)仲裁費用(人民幣)
10000元以下1000元
10000元至100000元1000元+爭議金額10000元以上部分的3%
100000元至500000元3
700元+爭議金額100000元以上部分的2.5%
500000元至1000000元3700元+爭議金額500000元以上部分的2%
1000000元至5000000元23700元+爭議金額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1.5%
5000000元以上
83700元+爭議金額50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申請仲裁時未確定爭議金額或情況特殊的,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決定仲裁費用的數量。
仲裁委員會除按照仲裁費用表收取仲裁費外,可以根據個案情況適當收取仲裁員和/或經辦秘書的差旅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海事法院受理
案件范圍的若干規定(2001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1187次會議通過,2001年9月1日公布,2001年9月18日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已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及我國參加和批準的有關國際公約,參照國際習慣作法,在總結我國海事審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現將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圍規定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管轄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仲裁規則。 第二條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原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海事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以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產生于遠洋、近洋、沿海和與...
1.關于海上船舶救助、海上船舶和內河船舶救助的報酬爭議。 2.關于海上船舶碰撞、海上船舶和內河船舶碰撞或者海上船舶損壞港口建筑物或設備所發生的爭議。 3.關于海上船舶租賃、代理、拖航、打撈、買賣、修理、建造業務以及根據運輸合同、提單或者其...
摘要: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際交流及經濟活動日趨頻繁,垮國糾紛也逐漸增多。國際商事仲裁作為解決垮國糾紛的有效手段之一,憑借它的高度意思自治性,法律適應的隨機性,裁決執行的有效性,被廣泛應用。本文從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數量地域分布,法...
第一步提起仲裁申請 ·申請人應向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交仲裁申請書,一式五份;簡易程序中申請人應提交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仲裁申請書應寫明: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如果有郵政編碼、電話、電傳和傳真也應寫明); (2)申請...
我國現有兩個專門處理涉外及商事糾紛的仲裁機構。一個是1956年4月2日正式成立的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現名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另一個是于1959年1月22日正式成立的海事仲裁委員會(現名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 (一)中國國際經濟貿...
涉外仲裁與國內仲裁有何不同?涉外仲裁是對具有涉外因素的經濟、海事等糾紛進行審理和裁決的活動。與國內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一、仲裁機構的選定可選中國的,也可選另一方當事人所在國或第三國的仲裁機構。目前,國際上比較著名的常設機構有:英...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海事仲裁委員會是我國的常設涉外仲裁機構,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機構。目前,我國除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海事仲裁委員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關規定,依據仲裁法設立或重新組建的仲裁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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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論 仲裁是解決民事糾紛、商事糾紛的一種有效方法。20世紀20年代,為了適應國際商事仲裁實踐的需要,緩和各國仲裁立法的沖突,國際社會開始了統一各國仲裁法的國際仲裁立法工作〔1〕。目前,世界各國和國際社會日趨重視仲裁在解決各種社會糾紛和協...
現代國際商事仲裁主要是機構仲裁,各國的仲裁機構可謂形形色色,機構林立。所有這些仲裁機構,出于種種原因,有的只受理國際或涉外的案件,有的只受理非國際或涉外的國內案件,有的則受理全部的國內、國際案件;有的把自己的受案范圍限制在某一專門領域如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