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債務人進入破產抵押人怎么辦(《擔保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債務人進行破產程序后,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到期,債權人可能實現抵押物權,實現抵押物權后,抵押人可以向主債務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六條?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五十三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二、破產債權的類型有哪些
1、前無財產擔?;蛘叻ǘ▋炏葯鄵5膫鶛?/p>
無財產擔保的債權是與有財產的債權相對而言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的權利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有權對擔保物加以變賣,從其價款中優先受償,因而不屬于破產債權。而與之相對應的無財產擔?;蛘叻ǘ▋炏葯鄵5膫鶛啵捎跊]有上述優越條件,所以應當列入破產債權。
2、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的債權
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的權利人,享有優先受償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債權人也可能因種種原因放棄自己的優先受償權,這種放棄了優先受償權的擔保債權應當納入破產債權的范圍,在清償順序上,與無擔保的破產債權一樣,按照破產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償。
3、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價值部分的債權
債權人依照法律程序對擔保物行使優先受償權后,財產擔保以及法定優先權擔保不足部分,或經變賣擔保財產后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產債權的地位。
4、債務人的保證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依法可以向債務人追償的債權
設定了保證的債權,如果債務企業因破產而不能清償,債權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清償,因此這種有擔保的債權不屬于有優先受償權的債權。保證人代破產企業清償債務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償權,則應列入破產債權。
三、最新資訊(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則】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江蘇泰州中院判決凡某、某機電公司訴某化肥公司債權確認糾紛案裁判要旨將抵押合同約定的債務人自有抵押物變更為債務人的其他財產并辦理抵押登記,是否屬于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所規定的可撤銷情形,應結合抵押合同的訂立時間、是否取得對價利益、新舊抵...
首先要看擔保是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可以參見以下法條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間】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诤贤s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
一、什么叫物上代位權主債權優先 當擔保物權消失之后,擔保物權人對賠償金、保險金享有物上代位權,主債權屬于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必須要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規定,不然在往后的債權糾紛中可能出現多種問題,優先受償的范圍也無法確定。 ...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并不意味著所有的問題都能夠迎刃而解。對于企業作為主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以后,主債務停止計息后,保證人的保證債權是否也應停止計息? 當主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主債務停止計息后保證人的保證債權是否...
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后,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債務人的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但是,對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債權人是否也應停止計息,則存在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在主債務停止計息的情況下,從債務也...
國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法律、政策的矛盾與統一 1、國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的法律與政策存在明顯的矛盾。 由于需要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破產法中職工安置方面的規定比較原則,而政策更注重實際操作性和針對性,往往對法律規定有所突破。 關于國有企業破產的...
1.第一順序被執行人都有哪些 第一順序被執行人,是指執行法院依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或法律規定的并經債權人申請而應當首先予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債務人,習慣稱之為主債務人。確認第一順序被執行人的依據在于兩個方面:一是須由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或法律規...
【裁判要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擔保人承擔的擔保責任范圍不應當大于主債務是擔保從屬性的必然要求?!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主債務人破產申請后,主債務...
反擔保追償權訴訟時效一、反擔保追償權訴訟時效擔保追償權是指擔保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之后,享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從擔保追償的定義可以看出,追償權必須是在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之后才能夠行使,如果擔保人并沒有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
【裁判要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擔保人承擔的擔保責任范圍不應當大于主債務是擔保從屬性的必然要求?!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主債務人破產申請后,主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