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與委托人的其他財產相區別。我國《信托法》第15條規定:“信托財產與委托人未設立信托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設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終止,信托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續,信托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但作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信托受益權作為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如果信托中為惟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的話,信托終止,信托財產的歸屬排除我國《信托法》54條的規定,不是歸屬于信托文件指定的人或受益人及其繼承人,而是信托財產作為遺產或清算財產由委托人的繼承人繼承。
2、不得作為受托人的繼承財產。我國《信托法》第16條明確規定:“信托財產與屬于受托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托財產不屬于其貴產或者清算財產。”
3、排除受托人的債權人的強制執行。我國《信托法》第17條規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對信托財產不得強制執行:(1)設立信托前債權人已對該信托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并依法行使該權利的;(2)受托人處理信托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3)信托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對于違反前款規定而強制執行信托財產,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異議”。
4、抵消的禁止。我國《信托法》第18條規定:“受托人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消。受托人管理運用、處分不得委托人的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消。”
5、混同的排除。混同在信托法上的含義是:屬于信托財產的權利(不包括所有權),作為其客體的財產,為受托人通過信托行為以外的途徑獲得,從而自然地進入了其固有財產的范圍。
中國銀行保險報近日刊文指出,信托業未來需要在法律制度要素、金融技術要素和營銷管理要素三個方面進行變革。 把法律制度要素變革作為第一項深表贊同,也體現了其重要性。信托業發展至今,我們在信托法律層面上可以說是...
信托財產所有權的歸屬是怎么規定的一、信托財產的定義和范圍信托財產是委托人用于設立信托的資產,信托成立后,這部分資產就成了信托財產。當然,信托存續期間,信托財產可能因受托人的管理、處分、滅失或者損毀等事由而轉化成各種形態,但無論如何變化,其轉...
商事信托的主要類型是什么(一)養老金信托(pensiontrust)養老金信托是指企業為了方便向其退休職工發放養老金(退休金)而設立的信托。美國典型的養老基金是資金積累的共同體,這些資金用來支付某一公司雇員的養老金,且由該雇員所在公司進行管...
是財產管理職能。體現在: ①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②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③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規定,受托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
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包括以下4點內容: 第一,信托財產與委托人未設立信托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設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終止,信托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委...
信托法既賦予受托人相應的職權,更著重對受托人施加了嚴格的義務:受托人除依信托文件的約定收取報酬外,不能從信托財產上獲得其他任何利益;必須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開 1.信托財產與委托人未設立信托的其他財產相區別 信托設立后,信托財產即從委...
信托財產的特征具體有哪些信托是一種為他人利益而轉移財產并加以管理的制度。信托財產作為其載體,具有下列特征:1、轉讓性。信托的成立,以信托財產由信托人轉移給受托人為前提條件。因此,信托財產的首要特征是轉讓性,即信托財產必須是為信托人獨立支配的...
設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終止,信托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續,信托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但作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
一、信托的概念和信托的獨特機能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信托屬于財產信托的一個特殊品種,其實務操作的展開必然不能脫離對信托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深切理解。《信托法》第二條確定的信托概念,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
網友提問:投資基金法律關系的本質是什么 律師解答:根據基金的法律基礎和組織形態不同,可以將投資基金分為公司型投資基金(corporatetype)和契約型投資基金(contractualtype)。公司型投資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投資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