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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外資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和托管業務市場準入事項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發布《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 活動,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 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 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證券投資 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 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 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依照 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 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 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 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 算財產。 第七條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財產的債 務相抵銷;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 不得相互抵銷。
第八條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 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第九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管理、運用基金財產,應當恪盡職守, 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
基金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基金 從業資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 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第十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額發售機構,可以成立同業協 會,加強行業自律,協調行業關系,提 供行業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十一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 機構依法對證券投資基金活動實施監 督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 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 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第十三條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 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 管理機構批準: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于一億元人民 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 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 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 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 錄,注冊資本不低于三億元人民幣;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 到法定人數;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 全防范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 他設施; (六)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 和風險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 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規定的其他條件。
【 第十四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 構應當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之 日起六個月內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 條件和審慎監管原則進行審查,作出批 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 人;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修改 章程或者變更其他重大事項,應當報經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國務院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 起六十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 定,并通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應當 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基金 管理人的基金從業人員: (一)因犯有貪污賄賂、瀆職、侵 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 序罪,被判處刑罰的; (二)對所任職的公司、企業因經 營不善破產清算或者因違法被吊銷營 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廠 長、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自該公 司、企業破產清算終結或者被吊銷營業 執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個人所負債務數額較大,到I 期未清償的; l (四)因違法行為被開除的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交易所、證券 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期貨交易 所、期貨經紀公司及其他機構的從業人 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五)因違法行為被吊銷執業證書 或者被取消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和 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從業人員、投資咨詢從業人員;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 事基金業務的其他人員。
第十六條 基金管理人的經理和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熟悉證券投資 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具有基金從業 資格和三年以上與其所任職務相關的 工作經歷。 第十七條 基金管理人的經理和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或者改任,應 當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I 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任職條件進行審核。
第十八條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 事、經理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擔任基 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 職務,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 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第十九條 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 下列職責: (一)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 托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 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 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二)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三)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 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 人分配收益; (五)進行基金會計核算并編制基 金財務會計報告; (六)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七)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 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八)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 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九)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保存。
比如:一、基本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5.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6.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7.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8.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9.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1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1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1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15.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16.基金會管理辦法17.儲蓄管理條例18.現金管理暫行條例19.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20.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二、機構與人員管理規則1.金融機構管理規定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3.外國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4.在華外資銀行設立分支機構暫行辦法5.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6.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7.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辦法8.城市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管理辦法9.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10.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管理暫行辦法11.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12.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管理規定13.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章程(范本)14.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暫行辦法15.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16.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17.外資金融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暫行規定18.《外資金融機構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19.關于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經營責任人的行政處分規定20.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人股的暫行規定 三、業務經營管理規則 (一)信貸資金管理1.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貸款通則3.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4.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 (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及風險管理1.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控、監測指標和考核辦法的通知2.城市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辦法3.農村信用合作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辦法4.防范和處置金融機構支付鳳險暫行辦法 (三)存款與利率管理1.關于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2.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3.通知存款管理辦法4.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5.制止存款業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于規則 (四)現金管理1.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規定 (五)會計結算管理1.銀行賬戶管理辦法2.票據管理實施辦法3.支付結算辦法 (六)外匯外債管理1.銀行外匯業務管理規定2.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3.銀行間外匯市場管理暫行規定4.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5.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6.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7.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8.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9.境外外匯賬戶管理規定10.境外進行項目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七)債券管理1.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發行管理暫行規定2.境內機構發行外幣債券管理辦法 (八)內部控制及監督檢查 l.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2.非現場稽核監督管行規定3.中國人民銀行現場稽核規程(試行) (九)信用卡管理1.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四、其他有關規則1.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2.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監事會暫行規定3.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4.會員卡管理試行辦法 出處:/view/11004946.htm?fr=aladdin。
擔保融資 理財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利率的相關規定
最 高人民法院(民)發(1991)21號通知《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敝灰p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
二、司法部關于民間借貸規定
司法部《關于辦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的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合同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借款人到期不償還借款(包含利息)時,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擔保法》關于擔保的相關規定
《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為連帶責任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
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一、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突出特點是向不特定多數人吸收資金。
二、恒勝擔保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擔保理財業務,與非法集資的主要區別是恒勝擔保既不吸收也不占有借貸雙方的資金,恒勝擔保為民間借貸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同時為符合擔保條件的借方提供擔保服務。恒勝擔保的民間借貸雙方實行公開、透明、規范操作,自覺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國家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從法律上肯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并從法律層面保護出借人收回借貸資金和利息的權利。
《合同法》第211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一條為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 活動,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 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 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證券投資 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為基金份額持 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 投資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 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依照 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 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 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 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 算財產。 第七條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與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財產的債 務相抵銷;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 不得相互抵銷。
第八條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 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第九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管理、運用基金財產,應當恪盡職守, 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
基金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基金 從業資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 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第十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額發售機構,可以成立同業協 會,加強行業自律,協調行業關系,提 供行業服務,促進行業發展。
第十一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 機構依法對證券投資基金活動實施監 督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 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
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 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1、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3、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通知 4、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 5、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6、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 7、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外資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和托管業務市場準入事項的通知 8、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發布《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 9、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1.銀行理財產品相關法律法規 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
1.銀行對理財資金池的法規有哪些 首先,對于理財資金池,舉個例子,一家銀行發行了票據類、組合類和信托類等各種期限、種類和預期年化收益率的理財產品,實際上客戶購買這些產品的資金都歸入銀行統一的資金池,由銀行相關部門運作資金池中的資金,比如購買...
一、案情介紹 2015年6月3日,林娟在工行下關支行處通過銀行自助設備購買名稱為工銀瑞信互聯網加股票基金,認購金額為45萬元。2015年11月6日,林娟進行了基金贖回,贖回份額為444664.03份,金額為309266.06元,損失本...
1.關于資產管理公司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不同國家對于本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都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約束,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遵循的日常法律法規如下: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7號),2000...
如果是不保本的理財產品,投資風險完全由投資人承擔,不支持法院支付本金~如果是保本的理財產品,不支付本金,法院可以提起違約訴訟,法院會支持的~起訴理財公司個人隨時都可以起訴嗎一定要有證據,比如合同,看合同里有沒有免責條款。可以起訴。在你起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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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
財產保全的方法:1、查封2、扣押3、凍結4、法律規定的其它方法?!睹袷略V訟法》第94條規定: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所以,財產保全的范圍,不能超過申請人請求的范圍,或者不能超過爭議財產的價額。一般情況下:只是凍結被申請...
近年來,大眾理財需求旺盛,銀行作為理財產品的重要供給方,在個人理財業務法律關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研究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對銀行業穩健合規經營有著重要意義 個人理財業務現狀與趨勢農商銀行理財產品的特性 農商銀行個人理財業...
被強制執行過的人會在信用上有記錄。 民事糾紛負有債務,經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將無法獲得銀行貸款。 《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