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好意施惠,是指當事人之間無意設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由當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風尚實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旨在增進情誼的行為。
一般分為三種類型:
1.財物型好意施惠:好意施惠行為以財物為內容,施惠人給予受惠人財物,例如日常生活中的不包含服務的請客吃飯。
2.服務型好意施惠:施惠人做出某種服務,無財物的內容,例如好意同乘,受惠人搭乘車輛,接受施惠人的駕駛服務。
3.財物與服務混合型好意施惠:如請客吃飯的施惠者又請客又為受惠者提供舒適的場地和保管物品等服務。
一般來說,好意施惠行為有以下五個特征:
1.無償性:行為在往來的過程中不具有對價,不具有對價并非指毫無對價,應依據社會的一般觀念和交易習慣來認定該行為;
2.無受法律約束的意思,不產生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3.對施惠人民事行為能力并無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做出好意施惠行為;
4.合意性:此處的合意不同于民事法律行為中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而是與同意相近,指的是施惠方同意幫助對方,或者是受惠方同意接受對方的幫助行為;
5.施惠性:不管施惠人主觀心理為何,從客觀上來看,施惠人為了受惠人。 好意施惠行為是一種道德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不屬于法律調整的范圍。但是,如果好意施惠行為被轉化為侵權行為,那么就應當適用《民法典》侵權責任篇的相關規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理論和司法實踐中的觀點,好意施惠行為的侵權責任屬于過錯責任,即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好意施惠行為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侵權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四個部分。
那么,如果好意施惠行為轉化為了侵權行為,是不是施惠人必須承擔侵權責任呢?有沒有減免條件?
當然有!
目前理論學說上一共有三種情形可以減免侵權人的侵權責任,分別是:約定免除、法定排除(包括正當防衛、緊急避險、自助行為、不可抗力等)、以及受惠人自甘冒險。
什么叫做受惠人自冒風險?
受惠人自甘冒險,顧名思義,即是指受害人本身作為一個理性人,實際上已經或者能夠預見到好意施惠及其后續行為可能對自身造成一定的傷害,但受惠人自己又甘愿承擔這樣的風險。既然如此,等發生侵權后果時,受害人自己理應為自己的損害部分付出相應的代價。
可見,好意施惠行為雖然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在實踐中卻經常被引用。
好意施惠是一種良好的道德風尚,在確定侵權責任的時候一定要格外關注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和減免情形,避免寒了好人心哦!
自己的車被代駕撞車怎么辦一、撞車后處理:1.保護現場。事故發生后,立即下車,檢查沒什么人受傷后,做好駐車制動,拿出警示牌放于事故現場。同時注意保護好現場,盡量不要離開。輕微受傷的,去附近醫院做治療處理后,需返回現場。2.傷情處理。當傷者受傷...
在我們的日常出行中,上下班、逛街、旅行等,大家都有過搭便車的經歷,但是,在搭便車的過程中,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這責任應該怎么劃分呢?好心搭載他人的司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搭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傷應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咨詢: 我搭乘張某的車,后于李某駕駛的車發生交通事故。張某和李某負同等事故責任,我不負責任。找誰賠償? 律師解答: 根據《合同法》第302條第2款、《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道路交通...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京法網事、西城法院等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糾紛案,男子戴某下班時順路搭載同事王某回家,行駛至某路段時碰撞到路邊墻體,造成同事王某當場死亡。交警認定:戴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王某不負事故責任...
以案說法,必讀小案例,有助于朋友們理解,開始! 張某與何某系同事關系。2013年1月13日,上班期間,張某駕駛汽車與何某共同外出就餐。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張某駕駛的車輛突然失控,導致車輛與路邊電線桿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及張某、何某受傷以及...
張三開車時看馬路邊上只有一個車位,但是太小了,張三停了半天車也沒停進去。 正好這時有一個李四經過,張三請李四幫忙指揮,沒想到,害的張三倒車時與后面停放的車輛剮蹭,兩車都有損傷,張三還賠償了后車1000塊錢...
請他們吃了飯?然后拜托他們瀉洪時告訴你?如果這樣我們可以認為你們存在口頭合同.不過這么證明有困難.但法院這么判是不對的,因為就你所說泄洪之前來個電話,船是可以避免被沖走的這不能算不可抗力,因為并不具有無法挽回和緊撥迫性.如果對方主張好意施惠...
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如果他是未成年人,從法律上講你父親喊他出來吃飯是先行行為,理應有種安全照顧的義務,要把他安全的送回家,交由其監護人。 第二種如果他是成年人,從法律上講你父親喊他出來吃飯是好意施惠的行為,沒有安全照顧的義務,但是如果明知...
交通事故中乘車人受傷,司機在事故認定中有責任,按責任對乘車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司機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擔責任,根據好意施惠行為,適當補償乘車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
順風車也就是說沒有付車費,因此不屬于交易,屬于好意施惠行為,是應該鼓勵的。但是如果付車費,不管付多少都屬于非法營運,是違法行為。不合法的車接單都屬于非法營運,運管查這些比較處罰比較嚴,有時候個別地方運管會采取強制手段,扣車和罰款的,有時候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