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地域管轄之一般原則 1、 被告住所地 2、 自然人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經常居住地管轄 3、 合同履行地 二、 地域管轄之特別規定 1、合同糾紛無實際履行地,且雙方住所地均不在約定的履行地:僅被告住所地 2、購銷合同糾紛 (1) 實際履行地與約定履行地不一致,以實際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2) 約定交貨地的,以交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3) 未約定交貨地的,依據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 ① 送貨方式:貨物送達地 ② 自提方式:提貨地 ③ 代辦托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合伙型聯營體和個人合伙對外債務糾紛案件應否一并確定合伙內部各方的債務份額的復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合伙型聯營體和個人合伙對外債務糾紛案件應否一并確定合伙內部各方的債務份額的復函 1992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91)桂法(經)字第23號《關于審理合伙聯營體和個人合伙對外債務糾紛應否一并確定合伙內部各方的債務份額的請示報告》收悉。 經研究,答復如下:合伙型聯營體和個人合伙的財產能夠清償聯營或合伙債務的,應當以合伙型聯營體或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因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合同的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地點,也即義務清償地點。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一直采用特征履行地的規則來確定管轄。特征履行說認為:在雙務合同中,當事人雙方各須向對方履行義務,其中一方的義務通常是交付物品、提供勞務等,而另一方的義務則通常是支付金錢。通常認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因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合同的履行地。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因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合同的履行地。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因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在實踐中對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無異議,爭議焦點在于合同的履行地。 ...
險糾紛案件的管轄問題,民事訴訟法有原則的規定,即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關于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協議。保險合同糾紛指投保人與保險人或者投保人...
聯營合同的違約金如何計算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聯營合同訂明違約金數額或比例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處理,約定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可根據實際經濟損失酌減或者增加,沒有約定的,按實際損失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1.民事訴訟合同糾紛時 法院管轄權如何規定 民事訴訟合同糾紛時 法院管轄權的法律規定有: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膠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許合同實施地人民法院統轄。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合同糾紛屬于民事訴訟,適用于民事訴訟法。買賣合同分很多種,一般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不動產的買賣合同,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
(一)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確定管轄的一般規范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買賣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如果發生糾紛,理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該條規定確定管轄,即被告住所地與合同履行...
(1)聯*體的名稱和地址 經聯營各方充分協商,對新成立的經濟實體應依法確定其名稱并經國家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注冊。企業名稱是企業的專用權,企業名稱一經核準注冊,即獲得此項權利,任何人不得冒用。新成立的經濟實體必須應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并進行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