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
房屋買賣合同的管轄法院,按照房屋所在地確定管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不動產已登記的,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不動產未登記的,以不動產實際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
案情青島某工程公司與某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某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某局集團西安鐵路工程有限公司鐵路修建合同糾紛一案,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受理后,中鐵某局集團西安鐵路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主張涉案合同約定了糾紛管轄法院為西安鐵路運輸法院,請求將該案移送至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審理。經審查涉案合同,涉案合同系鐵路修建合同,涉案鐵路工程所在地系青島鐵路運輸法院的管轄范圍,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故法院裁定駁回了中鐵某局集團西安鐵路工程有限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評析一、鐵路修建合同糾紛是否......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必須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必須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確定合同糾紛的屬地管轄權時,排他性管轄權、協議管轄權和法律管轄權往往并存;法律管轄權還涉及合同是否履行以及約定的履行地點與實際履行地點是否一致。因此,確定合同糾紛的地域管轄權是一個復雜的問題。 專屬管轄權優先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如何確定管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十八條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不動產糾紛是指因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
一、簡要案情 原告王某與被告李某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雙方在租賃中若產生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原告王某現因租賃期限屆滿,向房屋所在地東湖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李某騰退房屋。被告李某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其已書面約定由...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必須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
工程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必須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