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企業計劃生育工作的宣傳教育與管理,從各個層面抓緊做好黨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經二0一0年四月九日江鈴汽車集團公司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現將《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9)》轉發給你們,望你們組織認真宣傳貫徹執行。(2009年修正本)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第三......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5修正)(2002年9月25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5年9月29日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 2005年9月29日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05]第32號公布 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編輯本段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
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對《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八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舉報計劃生育違法行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計劃生育違法行為的舉報應當組織調查,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二、第二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五項合并,作為第四項,修改為: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但不適用于復婚夫妻; 第八項改為第七項,修改為:夫妻一方為一級至六級的殘疾軍人,一級至五級的因公(工)致殘人員,只生育一個......
第十二條 公民依法結婚后生育第一胎以及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的,為合法生育。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農村居民按下列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一)生育第一胎的,繳納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社會撫養費; (二)生育第二胎的,繳納一萬元以上三...
該法規已被修訂,現行的是《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的決定》修正)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人口規劃與管理 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四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五章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滿足一定條件的夫婦可以生第二胎,但具體什么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根據《人口于計劃生育法》的授權,制定了生第二胎的具體辦法。具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
北京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 北京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實施,2030年起逐步取消計劃生育證,2050年后全面放開。但中國的人口問題,未來看來還是爭議多多,人口紅利不僅僅體現在生育率低,延續性低,更是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困難...
8月17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今天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這是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實施以來的第二次修訂。 ...
遼寧省的產假是158天,難產的再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個增加15天。遼寧省的陪產假是15天。產假應當在預產期之前15天開始休假。
1.計劃生育新政策2017有哪些規定 計劃生育政策一直是我國十分重視的政策,近年來我國實行了二胎政策,政策推出后也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關注,計劃生育新政策2017有什么變化呢?全面放開二胎政策對社會及有利也有弊,在看待這個問題上需要大家綜合...
甘肅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辦法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84號,2011年11月1日施行;2020年8月10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54號令修正 目錄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維護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