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收款背書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據上的權利為目的,而授予被背書人以代理權的背書。以此可見,該背書方式不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而是以授予他人一定的代理權為目的,其確立的法律關系不屬于票據上的權利轉讓與被轉讓關系,而是背書人(原持票人)與被背書人(代理人)之間在民法上的代理關系,該關系形成后,被背書人可以代理行使票據上的一切權利。在此情形下,被背書人只是代理人,而未取得票據權利,背書人仍是票據權利人。《票據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背書記載‘委托收款’字樣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托的匯票權利......
一、票據背書中對于背書人有什么規定 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 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 5.與銀行信貸關系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能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注:銀行承兌匯票不可以轉讓給個人。 二、票據背書的基本規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票據背書必須做到以下18點。 1、當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
一、背書的方式和種類1、背書的方式背書的方式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表明背書目的的事項并且簽名或者簽章。(1)記名背書。是指背書人簽章、記載被背書人名稱的背書。我國《票據法》第30條規定,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由此可見,我國《票據法》只認可記名背書。(2)無記名背書。是指背書人簽章、不記載被背書人姓名或者名稱的背書。無記名背書這種背書方式,記載事項簡略,持票人轉讓無記名背書的票據時,可以采用單純交付,即出讓人不在票據上記載任何事項,也不......

匯票背書的法律效力 一、委任取款背書的法律效力 委任取款背書不產生轉讓票據權利的效力,給予被背書人的是代理權。如日內瓦《匯票和本票統一法公約》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如背書載有價值在托收中、為托收用、委托代理或任何其他詞語,以表明單純委托的聲...
《票據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背書記載‘委托收款’字樣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托的匯票權利。但是,被背書人不得再以背書轉讓匯票權利。這就是說,被背書人因委托收款背書而取得代理權后,可以代為行使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在具體行使這些權利...
一、匯票轉讓與背書 匯票的轉讓是指匯票的持票人以背書或僅憑交付的方式而將票據權利讓與他人的一種票據行為。票據權利與票據是不可分的,因而票據的轉讓也就是票據權利的轉讓。我國《票據法》規定的匯票轉讓只能采用背書的方式,而不能僅憑單純交付方式,否...
一、電子匯票已提示付款可以背書轉讓嗎電子匯票沒有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已經提示付款,但沒有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可以轉讓電子匯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七條?持票人可以將匯票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匯票上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票據的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票據持有人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行為無效。背書轉讓后的受讓人不得享有票據權利,票據的出票人、承兌人對受讓人不承擔票據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七...
銀行本票的背書 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本票的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就必須以背書的形式來進行。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權利轉移的重要方式。 ...
簽發支票由作成和支票的交付兩部分構成。票據的作成是指在原始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并簽章,票據的交付指以成立票據關系為目的而將票據交予他人占有。作成和交付是出票行為有效成立及票據有效成立的兩個必備條件,缺一不可。出票行為是一種要式行為,簽發支票應...
本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批準辦理本票業務的銀行機構。本票的出票人就是本票的付款人。簽發銀行本票由作成和銀行本票的交付兩部分構成。票據的作成是指在原始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并簽章,票據的交付指以成立票據關系為目的而將票據交予他...
委托收款背書是持票人以行使票據權利為目的,授予被背書人以代理權的背書。其性質為非轉讓背書,不因背書而轉讓票據權利。委托收款背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1)背書人簽章。背書人在背書人欄內簽章,這是背書行為的要件。 (2)應記明委托收款的意思。在...
一、已背書票據可能無追索權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已經背書的票據是可能無追索權的,例如背書不連續的或者背書不完備的,不享有追索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條?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