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耀武是哈爾濱美景公司保安。
2017年10月9日9時30分許,公司保安隊長張揚威安排孫耀武巡樓,孫耀武以腳傷為由,不服從工作安排,進而雙方出手過招,孫耀武不敵,被隊長打傷,醫院診斷為右耳鼓膜穿孔,頭外傷。
哈爾濱市人社局于2017年12月21日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孫耀武不服,向哈爾濱市政府申請復議。市政府于2018年2月13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孫耀武仍不服,訴至法院,請求撤銷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及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責令重新作出認定孫耀武為工傷的具體行政行為。
一審法院:孫耀武拒絕服從工作安排,被隊長打傷,不屬于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情形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本案爭議焦點為,孫耀武受到的暴力傷害是否屬于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情形。
孫耀武拒絕服從隊長張揚威的工作安排,被隊長張揚威打傷,不屬于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情形。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
孫耀武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予以駁回。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判決駁回孫耀武的訴訟請求。
孫耀武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孫耀武被隊長打傷并非因履行保安工作職責造成,不能認定為工傷
二審法院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情形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本案中,孫耀武在公司從事保安工作,2017年10月9日隊長張揚威安排孫耀武從事巡樓工作,孫耀武因腳受傷不能巡樓與隊長張揚威發生糾紛并被打傷,該受傷并非因履行保安工作職責造成,其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認定工傷條件。
一審判決駁回孫耀武的訴訟請求并無不當,依法應予維持。孫耀武認為其受傷符合工傷認定情形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其上訴請求不予支持。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申請再審:人社局認定我不服從工作安排進而引起雙方互毆錯誤,我就是工傷!就是工傷!就是工傷!
孫耀武申請再審稱,人社局認定我不服從工作安排進而引起雙方互毆錯誤。其受傷完全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應當認定我為工傷。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請求撤銷一、二審判決及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市政府行政復議決定,責令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的具體行政行為。
人社局答辯稱,孫耀武的傷情是因為不服從工作安排,引起雙方互相毆打所致,并非因履行工作職責所致,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或者認定視同工傷情形。我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請求駁回孫耀武的再審申請。
市政府辯稱,根據人社局提供的證據,孫耀武所受傷害并非因履行工作職責所致,其不服從主管領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與其應履行工作職責相悖,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條件,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及市政府作出維持該決定的復議決定并無不當。請求駁回孫耀武的再審申請。
高院裁定:一審、二審判得沒錯,孫耀武受傷并非因履行工作職責造成,當然不是工傷啊
高院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情形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本案中,人社局在受理孫耀武的認定工傷申請后,經過對孫耀武詢問及相關證人取證,認定孫耀武在公司從事保安工作,2017年10月9日保安隊長張揚威安排孫耀武從事巡樓工作,孫耀武因腳受傷不能巡樓與隊長張揚威發生糾紛并被打傷的事實,認為孫耀武受傷并非因履行保安工作職責造成,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認定工傷條件,并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
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一審判決駁回孫耀武的訴訟請求,二審判決予以維持并無不當。孫耀武認為其受傷符合工傷認定情形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其申請再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高院裁定如下:駁回孫耀武的再審申請。
來源:網絡
案情 分析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綜上,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符合法律規定,法院維持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認定結論。 轉自/中國工...
有HR問:我公司有員工A、B二人,因工作溝通不當產生口角,進而發生斗毆行為。兩名員工均因輕傷住院,。那么在這起事件中,員工住院后是需要申請工傷呢,亦或是按病假處理,還是說打架斗毆事件導致的住院行為直接按事假處理呢?一、到底是不是工傷?我們判...
工傷,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那么,上班期間與同事打架發生人身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請看3個案例:▌案例一張飛和董卓是南京一超市的員工。2010年6月一天夜里,董卓和張飛等幾個同事被...
▌案情簡介▌爭議焦點 ▌裁判結果 ▌律師點評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產生的工傷一直都是企業和員工關注的焦點問題,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也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其中對于如何來認定《工傷保...
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上班途中摔傷算工傷嗎?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知識,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幫助。很多人都認為上下班路上發生事故屬于工傷,其實這種理解是非常片面的。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屬于工傷的。我們先來看一下法條:《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
工傷保險條例解釋二 工傷保險條例解釋二(二)職工非因本人原因造成本公司停止經營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給予工傷保險待遇。-cheng-ma-zhi-gao-ben-du-cheng/id518844232?mt=8不屬于工傷。你當...
1.對方多人毆打一人法律法規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罪】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