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的決定》修正 2000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1號發布)第一條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促進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舉辦外資企業,保護外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本法所稱的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第三條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
國家鼓勵舉辦產品出口或者技術先進的外資企業。國家禁止或者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條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獲得的利潤和其他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外資企業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國家對外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外資企業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實行征收,并給予相應的補償。第六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審查批準。
審查批準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第七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批準后,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接到批準證書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第八條外資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于法人條件的規定的,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第九條外資企業應當在審查批準機關核準的期限內在中國境內投資;逾期不投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吊銷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外資企業的投資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十條外資企業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一條外資企業依照經批準的章程進行經營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第十二條外資企業雇用中國職工應當依法簽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訂明雇用、解雇、報酬、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事項。第十三條外資企業的職工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外資企業應當為本企業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第十四條外資企業必須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規定報送會計報表,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外資企業拒絕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的,財政稅務機關可以處以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第十五條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可以在國內市場或者在國際市場購買。
第十六條外資企業的各項保險應當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第十七條外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納稅并可以享受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
外資企業將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的,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部分所得稅稅款。第十八條外資企業的外匯事宜,依照國家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外資企業應當在中國銀行或者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指定的銀行開戶。第十九條外國投資者從外資企業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資金,可以匯往國外。
外資企業的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正當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可以匯往國外。第二十條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由外國投資者申報,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期滿需要延長的,應當在期滿一百八十天以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審查批準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第二十一條外資企業終止,應當及時公告,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清算。在清算完結前,除為了執行清算外,外國投資者對企業財產不得處理。
第二十二條外資企業終止,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第二十三條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根據本法制定實施細則,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第二十四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0年10月31日 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的規定, 外資企業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能夠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
國家鼓勵外資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從事新產品開發,實現產品升級換代,節約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勵舉辦產品出口的外資企業。 禁止或者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按照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執行。
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有損中國主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國國家安全的; (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 (四)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 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自主經營管理,不受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2016修正)第一條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促進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舉辦外資企業,保護外資企業的合法權益。第二條本法所稱的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第三條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鼓勵舉辦產品出口或者技術先進的外資企業。國家禁止或者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由國務院規定。第四條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獲得的利潤和其他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外資企業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第五條國家對外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外資企業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實行征收,并給予相應的補償。第六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審查批準。審查批準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第七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批準后,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接到批準證書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第八條外資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于法人條件的規定的,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第九條外資企業應當在審查批準機關核準的期限內在中國境內投資;逾期不投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吊銷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外資企業的投資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第十條外資企業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一條外資企業依照經批準的章程進行經營管理活動,不受干涉。第十二條外資企業雇用中國職工應當依法簽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訂明雇用、解雇、報酬、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事項。第十三條外資企業的職工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外資企業應當為本企業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第十四條外資企業必須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規定報送會計報表,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外資企業拒絕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的,財政稅務機關可以處以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第十五條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可以在國內市場或者在國際市場購買。第十六條外資企業的各項保險應當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第十七條外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納稅并可以享受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外資企業將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的,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部分所得稅稅款。第十八條外資企業的外匯事宜,依照國家外匯管理規定辦理。外資企業應當在中國銀行或者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指定的銀行開戶。第十九條外國投資者從外資企業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資金,可以匯往國外。外資企業的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正當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可以匯往國外。第二十條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由外國投資者申報,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期滿需要延長的,應當在期滿一百八十天以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審查批準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第二十一條外資企業終止,應當及時公告,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清算。在清算完結前,除為了執行清算外,外國投資者對企業財產不得處理。第二十二條外資企業終止,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第二十三條舉辦外資企業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對本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批事項,適用備案管理。國家規定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由國務院發布或者批準發布。第二十四條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根據本法制定實施細則,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第二十五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你要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實施細則。
細則當中有特別的聲明, 其中包括你要求辦理的臨時排放申報。
由于內容過多,我只把你想知道的貼一下。
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審核本行政區域內向該水體排污的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量,對不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發給排污許可證;對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限期治理,被責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單位,應當向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部門提交治理計劃,并定期報告治理進度。限期治理期間,發給臨時排污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制定。
(1)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一般為3年,最長不得超過5年。(上海市取3年)
(2)臨時排污許可證有效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得超過2年(上海市取2年)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停業或者屆滿后不再排污的,排污單位應當向原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排污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這個限期地方之間有出入)重新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而未重新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不得排放重點水污染物。申請單位需提交的材料和辦理時限與新申領許可證相同。
辦理程序:
申請單位向地方環保局行政許可受理窗口申報資料—→地方環保局審查 —→地方環保局作出決定。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在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申請排污許可證(與排污申報登記同步)。
例如上海市排污申請內容:(此為重點企業標準)
第八條 重點企業“年報”必須按環保部門的統一格式如實申報上一年度污染治理情況,并預測下一年度排污情況, 申報的內容包括以下8方面:
1、企業基本情況和原輔材料使用情況;
2、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和處理效率情況;
3、污染物委托處理處置情況;
4、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
5、企業排污監測報告;
6、超標和超總量排放時的原因分析;
7、下一年度企業排污情況及環保措施;
8、其它企業認為需申報的內容。
第九條 重點企業“季報”須如實申報以下內容:
1、企業季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2、燃料種類、用量、含硫量等;
3、污染物排放情況(包括總量、濃度、去向等);
4、企業排污監測報告;
5、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時的原因分析;
6、其它企業認為需申報的內容。
PS:可以去上海環保局,另外,請問小姐是上海的外企么,因為本人也搞水處理,可以baiduhi聊聊么?
告訴你求職外企所必須知道的一些情況,針對這些要求去充實鍛煉自己,相信你一定會成功進入外企的: 求職外企須知 一、外企用人標準 1、教育背景 許多外資企業要求員工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比如程序開發、醫藥開發則要求有碩士或更高的學歷;雖然...
1.醫療人員法律法規知識培訓PPT課件 最低0.27元/天開通百度文庫會員,可在文庫查看完整內容>原發布者:鑫淼數據醫療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神經內科2017年2019/8/2312019/8/232我院要求醫療人員掌握以下法律法規?《醫療事故處...
外企合同到期不續約是否賠償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與外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勞動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的,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如何確定公司已經通過年檢一、打開?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選擇公司所在的省份二、輸入你的公司名稱或者是公司注冊號三、輸入名稱或者注冊號后會得到你們公司的一些基本信息四、選企業公示信息選項,...
武漢十大催收公司排名是:1、法度智達元首國際催收管理有限公司2、奇開(由專業的討債國際外企分公司及幾家分公司運營)3、三院(由專業催收機構、專業 外企公司及專業外資催收公司運營)4、騰信(國內催收行業協會常務理事單位)5、中止日達(一所擁有...
1.人事專員必須要熟悉掌握哪些法律法規【企業人事網】 大致判斷如下:一、熟悉基本法律常識,包括法律基礎理論和憲法、刑法、民法、合同法、訴訟法等常識性的規定;二、重點掌握與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1、《勞動法》和《勞動法實施細則》;2、《...
您可以嘗試登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網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詢/打印信用報告,目前征信中心未授權任何第三方應用程序(APP)提供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服務。外企的背景調查一般是在入職前還是入職后?入職前,入職后就...
是,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于勞動合同: 1...
1.招聘工作人力資源相關法律法規有什么 熟悉國家各項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包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法》、當地的《工資支付規定》 、《人口與計劃生育...
外企在中國境內繳納稅收的步驟都是什么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