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偷稅不是虛增收入,而是虛增成本。
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采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如為了少繳納或不繳納應納稅款。有意少報、瞞報應稅項目、銷售收入和經營利潤;有意虛增成本、亂攤費用,縮小應稅所得額;轉移財產、收入和利潤;偽造、涂改、銷毀帳冊票據或記賬憑證等。偷稅損害了國家利益,觸犯了國家法律,情節嚴重的構成偷稅罪,屬于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的一種,對構成偷稅罪的要依法懲處。
原因:
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
賬本是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直接依據,而會計的基本職責就是記錄的日常經濟活動。但是,現實生活中,卻存在會計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較低,沒有遵從會計準則記錄經濟事項,不能夠正確記錄經濟業務,導致偷稅行為的發生。
追求高利潤的目的和僥幸的心理:
在不少決策者眼里,納稅是一筆損失而不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他們更傾向于隱匿收入夸大成本,而達到不繳稅和少繳稅的目的。同時對于國家的法律懲罰,部分決策者對于偷漏稅行為存在僥幸心理,在不完善的稅收征管體系下,進行偷稅的行為。
對偷漏稅行為的處罰力度:
我國稅收征收法及其相關法律對稅務部門對的偷漏稅行為的處罰力度和手段不夠。按照稅收征管條例的規定,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這顯示了對偷稅漏稅者是采取罰款的經濟制裁為主,且不涉及個人利益。同時,罰款的低力度也提高了對偷稅行為收益的預期。
稅收征管體系不健全:
我國一般意義的宏觀稅收并不高,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相比都相對較低。但是,我國稅收征管體系不健全稅負比重不高,“費”負擔卻很重,導致納稅人鋌而走險,以此減輕負擔。
同時稅收征管體系的稅務干部業務素質偏低,造成偷稅查不出來。甚至,有些稅務人員不認真負責,拿國稅作交易,交多少算多少,收“人情稅”。
處罰:
對偷稅行為的處罰:
(1)對納稅義務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扣繳義務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觸犯法律, 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一百五十八條 虛報注冊資本罪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四十五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
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
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套取財政資金違反了《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第六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1、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2、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3、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4、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5、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擴展資料
可能出現套取財政資金的行為:
專項資金支出也稱項目支出,是單位人員經費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以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的支出。各單位業務性質不一,所反映項目支出也大不相同,要從中套取資金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
1、加大工程量套取。正常情況下,所做工程事先都會編制預算,達到法定額度工程還要按程序進行招投標后實施。工程結束后,會編制工程決算書和經過審計后出具報告作為付款依據。
如果預算和決算數據相差較大,且增加的工程量理由不很充分,就要考慮是否存在虛增或加大工程量套取了,可能會在一些隱蔽工程上做文章,因為隱蔽工程在完工后已掩埋無法看見全貌,很容易偽造數據,這需要審計人員對所檢查的項目業務熟悉,情況了解,會計算工程量,能看懂預決算表反映的數據狀況。
2、以撥代支轉移支出套取。專項資金的檢查從中央到地方都很嚴格,有些單位看著一筆筆專項資金全部用于項目建設上,而單位的公用經費嚴重不足,或者一些不能見陽光的開支無法支付,就會想辦法轉移資金,把款撥付到個體私營企業或基層單位,或采取迂回戰術,打亂資金撥付的來龍去脈,然后套取或直接把支出票據拿到所撥款單位報銷。
在審計時,首先要看所撥付的單位資金是否帶帽,大多專項款在下達時會明確是項目名稱和使用范圍,其次要看所撥付的單位是否符合撥款要求,有無超標準或重復撥付,再次就是要跟蹤到所撥付單位審計,看是否進行了項目建設,實施的量有多大,最后看所撥付單位有沒有專款專用,是否報銷了不是該項目開支的票據等。
3、虛報民生資金套取。近年來國家對民生資金投入數額加大,特別對農村和農民的支農資金和救災救濟資金投入占比高,財政一卡通發放對于杜絕弄虛作假,規范支出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有些管理部門和工作人員還是會監守自盜,將應發放農民的一卡通資金截留,或者虛報冒領,或者改變姓名領取。
對于這項資金的審計,我們應先核對申請情況和批復,其次核對實有人數和發放金額,再次對一卡通的發放到位情況進行核對檢查,看是否有改變用途、改變姓名或通過其它方式套取資金的情況和問題發生。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虛增收入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虛增銷售收入對于上市公司來說,會給投資者傳遞公司業績向好的虛假信息,抬高公司股價,給公司帶來收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第一百五十八條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1、虛增收入的主要手段 近日,證監會查處了雅百特以虛構海外工程項目和國內外建材貿易的方式虛增業務收入,粉飾財務報表的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案件。
在證監會查處的上市公司重大案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第一百五十八條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一、涉嫌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采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
如為了少繳納或不繳納應納稅款。有意少報、瞞報應稅項目、銷售收入和經營利潤;有意虛增成本、亂攤費用,縮小應稅所得額;轉移財產、收入和利潤;偽造、涂改、銷毀帳冊票據或記賬憑證等。
偷稅損害了國家利益,觸犯了國家法律,情節嚴重的構成偷稅罪,屬于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的一種,對構成偷稅罪的要依法懲處。 二、財務人虛增收入還可能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五十八條:虛報注冊資本罪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套取國家項目資金法律上如何處理 套取國家項目資金法律上處理如下:一、查辦套取國家專項資金案件,應當堅持全面理解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統一正確適用法律;堅持準確劃分責任,體現區別對待,貫徹寬嚴相濟;堅持嚴格把握、慎重處理,重點懲治國家機關工作...
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 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 (2000年2月1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0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1號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
1.審計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6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1997年10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31號公布 2010年2月2日國務院第10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審計...
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1995年7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1號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做好對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監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下簡稱《審計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1.預算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詳見預算法相關規定:第九十二條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一)未依照本法規定,編制、報送預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決算草案和部門預算、決算...
對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評價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評價。 真實性評價。即評價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事項或資產、負債、權益事項及有關的經濟活動是否發生,是否確實存在,會計資料及其它有關資...
1.關于罰沒收入與支出的稅法規定 根據《200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罰沒收入主要分為一般罰沒收入、緝私罰沒收入和緝毒罰沒收入。一般罰沒收入中:A.銀行監督、民航、電監會罰沒收入屬中央專用收入科目,其他屬中央與地方共用收入科目。B.海關、國...
1.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有哪些 違反財經紀律行為主要有:一、隱瞞、截留、坐支應當上交國家的來財政收入的;二、將隱瞞、截留款合伙私分的;三、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國家財政撥款、退稅款或補貼的;四、將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的錢款合伙...
1.補貼收入的有關法規 企業取得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者外,應一律并入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財稅字[1995]081號),是關于補貼收入是否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基本文件。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