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解決。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
您好! 一、向哪個法院起訴 承攬合同的管轄相較于其他合同的管轄并無特殊性,亦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其重要之處在于合同履行地的確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的司法解釋中曾指出,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承攬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條對此進行了糾正,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司法實踐中可能會出現一個承攬合同糾紛存在兩個加工地,這種情形下,該兩地法院均有管轄權。......
1、適用合同法來解決。 2、按你和培訓機構的合同,你有義務提供正確的名字、培訓機構有義務為你辦理名字正確的證書 。 如果你提供的名字正確、是培訓機構失誤弄錯了,你有權要求培訓機構改,沒約定具體改正時間的,你可以再催一下,并書面通知他們應在XX天內辦理完畢,到期還不辦理,可以起訴到法院。 但起訴比較麻煩,建議多到培訓機構跑幾趟、多去講理,盡量爭取協商解決。也可以在協商不成時,到培訓機構所在地的發證部門(教育培訓機構到教育局,勞動就業培訓到勞動人事局)投訴。...

不同類型的合同,向不同的部門投訴。例如:生活消費類商品買賣合同糾紛,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勞動合同糾紛,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律師聘用合同糾紛,可向司法局或律師協會投訴。對于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的,還有向法院訴訟的權利。
搜集證據,對方拆遷決定或補償決定不服,可以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