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解答:知
去法院起訴遵循被告所在地原則,因為是廠子提起的訴訟,所以應該在您居住道地所在法院。
在法院可以查到相關信息,但是建議您也不內必著急,如果起訴了話,法院會第一時間把傳票郵寄給您。
如果超過期限沒有收到,那么證明他沒有起訴,您容就可以申請執行了。
不能。
仲裁和法院訴訟是相互排斥的。
達成了有效的仲裁協議之后,當事人再去法院 提起訴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首先是不能的。
其次,具體分析:仲裁和法院訴訟是相互排斥的
。
達成了有效的仲裁協議之后,當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同時,案子經仲裁審理以后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訴或者提起上訴,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
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終局制”。
如果一方不自覺履行裁決,對方可以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間性質的,所以當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執行仲裁裁決,而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即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財產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來強制執行仲裁裁決。
另外,仲裁中的財產保全也是由有關法院,即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裁定執行的。
第9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
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
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
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只對不服的部分提起訴訟,認可的部分法院不會審查。
只對不服的起訴.
你可以只對不服的部分提起訴訟,認可的部分法院不會審查。
滿意采納為答案。
謝謝。
重新起訴。
都要提。
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并提交相應的材料,如起訴狀、勞動仲裁裁決書等。
1、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提起訴訟請求,并提交起訴狀。
2、法院審查后,作出受理決定的在7日內立案,作出不受理決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勞動爭議訴訟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內繳納訴訟費,逾期未繳的意味著自動撤訴。
4、在立案后,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至被告。
被告收到起訴狀15日內,要提交答辯狀給法院。
5、雙方當事人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6、在立案后,法院組成合議庭,安排好合議庭的人員告知當事人。
7、法院安排好開庭時間和地點后,通知當事人和起訴參與人。
8、到了當庭當天,法院開庭審理,核實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等訴訟程序。
9、法院調解成功的,制作調解書,若調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決。
單位對仲裁結果不服起訴,當事人需要準備相關材料應對起訴。
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勞動者對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終局裁決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仲裁程序如下:
1、申請和受理;
2、仲裁庭的組成,仲裁機構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員會直接仲裁,而是通過一定的組織實現的,這個組織稱為仲裁庭;
3、開庭和裁決。
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則如下:
1、自愿原則:指當事人自愿原則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在這一原則中必須要由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是不予受理的,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仲裁員和仲裁機構;
2、獨立原則:指仲裁不受其他行政機關及個人的干預;
3、合法、公平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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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只能在企業駐地,也就是于洪開發區法院。
2、《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也就是說按正常的極限時間,裁決書15天后生效加上7天內決定是否受理起訴再加上5天內起訴書副本送達你,一共27天。
3、因為裁決書已經生效,你現在可以依據裁決書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單位不予支付,你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你也就知道單位是否起訴了。
超過訴訟時效不提起訴訟則有效。可以啊,你認為補發工資數額有誤已經提起訴訟了,恢復勞動關系就意味著在訴訟期間要給你工資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是對的嗎勞動者: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 終局裁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非終局裁決:可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委員會逾期不做出裁決怎么辦?勞動仲裁委員會逾期不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當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不......
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人民法院經組......

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
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
不能。 仲裁和法院訴訟是相互排斥的,達成了有效的仲裁協議之后,當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同時,案子經仲裁審理以后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訴或者提起上訴,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
不能。 仲裁和法院訴訟是相互排斥的,達成了有效的仲裁協議之后,當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同時,案子經仲裁審理以后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訴或者提起上訴,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
仲裁后一裁終局了,能再起訴。如果是勞動仲裁,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一裁...
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
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
對經濟仲裁裁決不服,認為裁決錯誤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仲裁法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沒有仲裁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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