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法信
高度蓋然性是根據事物發展的高度概率進行判斷的一種認識方法,是人們在對事物的認識達不到邏輯必然性條件時不得不采用的一種認識手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08條第1款是對民事證據證明標準高度蓋然性的規定。本期小編整理民事訴訟中“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的相關裁判規則,供讀者查閱。裁判規則
1.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成因及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下,法院能依據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確定事故責任——吳俊東、吳秀芝與胡啟明、戴聰球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案例要旨:法律事實不同于客觀事實,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也不同于刑事訴訟證明標準。我國民事訴訟采取的是高度蓋然性標準。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成因及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下,法院能依據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確定事故責任。審理法院: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四起典型案例2.雖無直接證據證明行為人造成受害人人身損害,但從高度蓋然性證據規則推斷,受害人所受損傷應系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侵權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吳某訴蘇某健康權糾紛案案例要旨:高度蓋然性是根據事物發展的高度概率進行判斷的一種認識方法,是人們在對事物的認識達不到邏輯必然性條件時不得不采用的一種認識手段。雖無直接證據證明行為人造成受害人人身損害,但從高度蓋然性證據規則推斷,受害人所受損傷應系侵權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侵權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審理法院: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源:《人民法院報》2021年8月10日第3版3.公司對股東查閱資料目的的正當性有異議時,證明股東存在不正當目的要達到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蔡達標訴真功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案案例要旨:股東知情權是指股東享有了解和掌握公司經營管理等重要信息的權利,是股東依法行使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的重要基礎。賬簿查閱權是股東知情權的重要內容。股東知情權范圍中的會計賬簿包括原始財會憑證和票據,公司對股東查閱資料目的正當性有異議時,證明股東存在不正當目的要達到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案號:(2017)粵01民終5896號審理法院: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源:《人民法院案例選》總第142輯(2019.12)4.汽車自燃原因不明時,應適用高度蓋然性證據規則認定事故原因——洪妙欽與廈門盈眾至遠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產品責任糾紛案案例要旨:車輛燃燒原因經鑒定無法明確時,應考慮當事人舉證能力,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并適用高度蓋然性證據規則認定事故原因。案號:(2018)閩02民終1139號審理法院: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源:《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23期5.民間借貸中,出借人對大額現金交付事實的舉證證明標準應達到“高度可能性”標準——張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案案例要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對大額現金交付事實應承擔舉證證明責任,舉證證明標準應達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高度可能性”標準。在出借人提供的收據與借款合同載明金額一致,但借款人對出借人主張的現金交付事實不予認可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綜合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當事人關系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付細節經過等因素審查當事人的舉證,以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系,而不能簡單依據優勢證據原則認定大額現金交付事實存在。來源:《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63輯(2015.3)6.訴訟中雙方都沒有足夠證據否定對方證據的情況下,法院應當運用優勢證據規則對事實作出認定——王洪訴巫賞翠等委托合同案案例要旨:在訴訟中,由于雙方各執一詞,且都沒有足夠的證據否定對方證據的情況下,法院應當運用優勢證據規則對事實作出認定。優勢證據規則也可以稱為“高度蓋然性”,即證明某一事實的證據的分量和證明力比反對該事實存在的證據更有說服力,或者比反對證明其真實性的證據的可靠性更高。案號:(2010)桂民一終字第119號審理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來源:《中國審判案例要覽》2011年民事審判案例卷7.在無法直接證明待證事實存在與否的情況下,可從前提事實中推導出具有高度蓋然性的推定事實——成聯云訴云南大朝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案案例要旨:在無法直接證明待證事實存在與否的情況下,應當綜合分析證據,結合日常生活經驗法則,從前提事實中推導出具有高度蓋然性的推定事實。案號:(2012)昆民一終字第87號審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源: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編:《中國法院2014年度案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國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司法觀點
我國民事訴訟中“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根據《民訴法解釋》的規定,普通民事案件實行“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所謂“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是指法院基于對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的審查判斷之結果,并結合其他相關事實,認為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即應當依法對該事實予以認定。《民訴法解釋》第108條第1款明確規定了這一證明標準:“對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這一證明標準,是在現有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無法達到完全還原“客觀真實”的情況下,基于對事物發展的蓋然性規律的科學認識所確立的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明規則。它要求人民法院只有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才能認定該事實存在,在達不到“高度可能性”的確信程度時,則應當認定該事實不存在,這一規定有助于盡量減少案件事實認定錯誤的可能性。《民訴法解釋》第108條第2款關于待證事實真偽不明時的處理原則,亦體現了這一證明標準的適用:“對一方當事人為反駁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所主張事實而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認為待證事實真偽不明的,應當認定該事實不存在。”上述證明標準并不要求人民法院對待證事實達到絕對確信的程度,從而有利于權利人更容易獲得司法救濟,并可提高訴訟效率。在理解和適用上述“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時,需要注意的是:第一,“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是最低限度的證明標準,是對法官內心確信上的最低限度的要求。法官不能以此為借口,放棄對其他證據的認真審查和判斷,從而達到更強的內心確信,盡可能地接近客觀真實。第二,“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是適用于普通類型的案件事實的證明標準,而不適用于所有的案件。為維護人類基本倫理價值和維護社會公益,對于涉及人的身份關系的案件等,應當適用更高的證明標準,表現在,這類案件中不適用自認規則,法院對當事人自認的事實仍可以要求當事人舉證證明。第三,無論對方是否提出反證,均應適用“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也就是說,在對方提出了反證時,人民法院固然需要考量雙方提出的證據,并依照“高度蓋然性”標準對負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所主張的事實進行認定;在對方并未提出任何相反證據時,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認定負證明責任的一方當事人所主張的事實(對方自認時除外),仍然應當審核其所提出的證據并結合其他相關事實,按“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對待證事實進行認定。第四,適用該證明標準認定證據和案件事實時,法官應當公開心證的理由和結果,特別是應當在裁判文書中充分闡述和說明采納證據和認定事實的理由。(摘自齊樹潔:《民事訴訟法(第十三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第269-270頁)法律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2年修正)第一百零八條 對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對一方當事人為反駁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所主張事實而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認為待證事實真偽不明的,應當認定該事實不存在。法律對于待證事實所應達到的證明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民間借貸案件中,原告僅憑借金融機構轉賬憑證作為證明借貸關系已經發生的證據而起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對此問題作了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17條規定,原告僅憑金融機構的轉讓證明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辯稱轉讓是為了償還雙方之前的貸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 在被告提供相應...
傳真掃描的合同證明力怎樣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中規定的證據種類,合同的傳真、掃描件是屬于法定證據種類中的電子數據,書證。即,在民事訴訟過程中,這兩項證據是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當合同的傳真、掃描件具備了證據能力時,我們才能接著討論它的證...
編者說:廖某與董某原系夫妻關系,2001年2月董某生下一對雙胞胎廖大、廖二,但廖某對廖大、廖二是否與自己存在血緣關系心存異議。2009年2月,廖某、董某協議離婚,約定非婚生的雙胞胎養女廖大、廖二由女方撫養,女方自行承擔孩子所需要的一切費用,...
【案情】楊某系一項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人。2014年5月9日,楊某通過公證購買的方式從一銷售商處購買到涉嫌侵權的產品。該產品外包裝上標注有包括生產廠家企業名稱、注冊商標、地址、辦公電話、郵編、傳真、電子郵箱及網址等信息。楊某遂以該產品外包裝上...
在轉款憑證上注明是借轉,但沒有借條,是否能證明借貸關系?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從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在辦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就遇到了這樣轉款是借款還是投資款的爭議。 案件回憶 2016年12月,許某與潘某結識成師...
確認合同糾紛違約方的賠償責任應當遵循可預見性原則——新疆亞坤商貿有限公司與新疆精河縣康瑞棉花加工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1裁判要旨1基本案情2004 年1 月2 日,亞坤公司與康瑞公司簽訂棉花購銷合同,約定康瑞公司向亞坤公司提供229 級(二...
2004年11月9日,姚某因左下肢腫脹疼痛,到張集衛生院就診,當日該院為姚某行大隱靜脈剝脫術。2005年7月16日,姚某到運河衛生院再次手術,同年7月22日出院。2005年11月14日,經南京市第一醫院診斷,姚某左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機化再通...
前言: 在離婚訴訟中主張配偶存在過錯的情形并不少見,但明確提出離婚損害賠償以及法院最終支持獲賠的案件數量卻并不多。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賠償標準、事實認定等方面,是長期以來司法實踐中的難點與疑點。本文作者從典型案例著手,依次對離婚損害賠...
關鍵詞:家庭暴力 離婚訴訟 證明標準 損害賠償 摘 要:夫妻間人身暴力是最典型的家庭暴力,由此引發的離婚訴訟蘊含著受害人要求維護人身安全、解除身份關系等多重訴求,涉及《婚姻法》與《反家暴法》的銜接適用。對于此類案件所特有的爭點如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