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釋[2005]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
裁判要旨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否則承包合同無效。案情簡介一、1999年10月,陳康福與邁爐村民小組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書,約定邁爐村民小組將48畝土地發包給陳康福經營,發包期限為5年。二、承包期滿后,陳康福繼續占有案涉土地,經邁爐村民小組多次要求陳康福返還,陳康福以其于2005年9月與該村村民陳福、陳文會(2005年陳福、陳文會不是邁爐村村長或村民小組小......
來源:民事法律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受理與訴訟主體 第一條 下列涉及農村土地承包民事糾紛,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糾紛; (二)承包經營權侵權糾紛; (三)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 (四)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五)承包經營權繼承糾紛。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未實際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補償費數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以抵押等方式流轉,但是以抵押方式流轉具有一定的限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為擔保自己或他人的債務履行,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時,抵押權...
《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可以互換經營,雖然沒有經發包方(村委會)備案,也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但這些不是否定互換經營事實及協議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按照土地用途分類,集體土地使用權可細分為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由于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也就是說我國土地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其他任何主體均不享有土地所有權。 ...
您好; 農村土地承包主體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土地承包解釋》)第三條規定:承包合同糾紛,以發包方和承包方為當事人。前款所稱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
您好; 農村土地承包主體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土地承包解釋》)第三條規定:承包合同糾紛,以發包方和承包方為當事人。前款所稱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
您好; 農村土地承包主體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土地承包解釋》)第三條規定:承包合同糾紛,以發包方和承包方為當事人。前款所稱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
《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可以互換經營,雖然沒有經發包方(村委會)備案,也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但這些不是否定互換經營事實及協議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
您好; 農村土地承包主體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土地承包解釋》)第三條規定:承包合同糾紛,以發包方和承包方為當事人。前款所稱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
您好; 農村土地承包主體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土地承包解釋》)第三條規定:承包合同糾紛,以發包方和承包方為當事人。前款所稱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
您好; 農村土地承包主體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土地承包解釋》)第三條規定:承包合同糾紛,以發包方和承包方為當事人。前款所稱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