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管是公訴機關還是審判機關,以及案件當事人,都過分迷信公安機關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為較之其它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有著更強有力的證明效力,人民法院往往將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等同于民事賠償責任的劃分,直接根據認定的責任大小對損害賠償數額進行裁決。為澄清認識上的誤區,就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使用,在訴訟過程中應注意的兩個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求指正。
1 、 違章行為與事故的認定沒有必然的聯系,有違章行為并非必然要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后果承擔責任。
所謂事故責任認定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來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那么,如何確定當事人承擔事故責任呢?首先要確定他是否有違章行為,其次還要確定違章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是否有必然的聯系以及影響力的大小。因此,有違章行為并不必然要承擔事故責任。作為公訴機關,在審查交通肇事罪案中,應改變過去完全依賴公安機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來指控犯罪的做法,從觀念上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一種普通證據來看,以事實為依據,以道路交通法規為準繩,結合現場勘查筆錄、事故現場圖、詢問筆錄等原始材料,對其加以審查判斷,看其認定是否合理合法。這樣,一方面可以及時給當事人提供公正的救濟;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庭審過于被動。 2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并非民事賠償責任的劃分。
一直以來在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法院在民事訴訟中確定當事人雙方責任大小的主要依據,該依據具有較強的證據效力,較一般的鑒定結論,該認定具有帝王證據的效力。法院在裁決當事人責任時依照該認定結論分配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如肇事司機負主要責任就要承擔全部損失的60%80%,如果負同等責任則承擔全部損失的50%。在審判過程中,很少有當事人對事故責任認定結論的異議能夠得到法庭的采納。 事實上機動車作為一種高度危險工具,在其運行中,客觀上對非機動車和行人構成一種威脅,如果均按以責論處,實行過錯責任,甚至撞了白撞,實際上是以一部分人的健康權、生命權作為整頓交通秩序的代價,這是對我國《憲法》的公然違背,法律不能對本已受害的乘客一方及行人毫無保護,從而導致實質上的不公平。同時作為一名機動車駕駛人,應認識到與行人負有不同程度的注意義務,這是機動車駕駛人最起碼的素質要求。
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本身并非行政決定,而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中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主要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先其法律、行政法規 ,在分析判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與民事審判中分析判斷侵權案件適用全部民事法規進行分析有所區別,而且,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歸責原則與民事訴訟中侵權案件的歸責原則不完全相同。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能作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分配的唯一依據,行為人在侵權行為中的過錯程度,應當結合案情,全面分析全部證據,根據民事訴訟的歸責原則進行綜合認定。
事故劃分責任后怎么賠償 事故劃分責任后怎么賠償?這個該分情況了,主要分為一下幾類:1.責任劃分后并不負責賠償,那只需要按照最高法的賠償標準賠償即可。2.責任劃分后負責賠償,那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保險公司出具的工傷認定書上...
一、違章行為與事故的認定沒有必然的聯系,有違章行為并非必然要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后果承擔責任。 所謂事故認定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要確...
眾所周知,源于汽車數量的激增,道路交通事故屢見不鮮。而依據我國現有法律法規,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故各方的責任比例通常直接關系到民事賠償金額,或者直接關系到肇事司機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此《道路交通事故...
眾所周知,源于汽車數量的激增,道路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而依據我國現有法律法規,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故各方的責任比例通常直接關系到民事賠償金額,或者直接關系到肇事司機...
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使用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一、違章行為與事故的認定沒有必然的聯系,有違章行為并非必然要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后果承擔責任。 所謂事故認定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
來源:法務之家裁判觀點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雖然可以在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認定結論的依據是相應行政法規,運用的歸責原則具有特殊性,與民事訴訟中關于侵權行為認定的法律依據、歸責原...
▌裁判觀點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雖然可以在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認定結論的依據是相應行政法規,運用的歸責原則具有特殊性,與民事訴訟中關于侵權行為認定的法律依據、歸責原則有所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安全法)對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規定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但筆者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應是具體行政行為,具有行政可訴性。 1、該行為直接關系到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應否被追...
交通事故認定書與民事賠償比例有什么關系 【案情】 2002年8月29日,被告于某無證駕駛其購買個人拼裝挖掘機在公路通行中,與對面騎自行車行進的原告相撞,造成在自行車后座上的原告女兒(3歲)死亡、原告受傷及原被告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重大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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