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直接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然而實踐中會有各種原因,導致申請工傷認定已超過一年的時效,怎么辦?
2018年6月申某某因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在事故發生后,死者家屬與用人單位雙方就死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發生爭議,雙方在一系列仲裁、一審、二審,直到2019年10月拿到終審判決之后,死者家屬來到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工作人員告知過了一年的時效。
如果這樣不給申請工傷認定,常人都會覺得豈不是不合理。針對這種非因自身的原因導致的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還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于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上述案例情形就是第5種情形。
故應當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如若社保部門因此不予受理工傷認定,可向上一級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綜上,不是所有工傷超過一年就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但是,希望受害人能及時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1.單位應當支付醫療期期間的工資、治療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如構成傷殘)等費用; 2.工傷應該是認定不了了,因為超過了1年的認定期間; 3.不過仍然可以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過了一年之后是沒有關系的,只要員工有認定為工傷,依然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索取工傷待遇的。 如果沒有進行工傷認定,那么員工需要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單位支付人體損傷賠償。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
在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如果拖的時間比較久,此時再提出申請的很有可能被告知已經過了規定的時效,那么認定部門此時就會不予受理申請。因此,無論是誰申請進行工傷認定都是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出的,那究竟工傷認定時間期限是多久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
工傷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條、第二十七條規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訴訟...
工傷一個手廢了賠多少錢建議傷者盡快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后要求工傷賠償。根據傷者的傷情,很可能被鑒定為八級傷殘。工傷認定是有時效性的,公司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申請工傷并認定,醫療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過一個月個人在一年之內...
工傷鑒定內容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
工傷的申請并不以是否有社保為條件的! 只要你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予以認定工傷的條件項目都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但工傷認定有時間期限,首先由單位在職工發生工傷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超過三十日但不超過一年的...
工傷認定期滿后,工傷職工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但是人身損害民事訴訟的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傷者要抓緊時間。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 (2)銷售不合格...
在進行工傷保險賠償的時候,賠償的流程很重要,如果辦理不好流程,那么很有可能就不能及時獲得賠償。首先是工傷保險報告,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
案情簡介 于某在某工地上干活,與用工單位沒有簽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第一個月工資暫定3000元。上崗后,在工地項目經理的安排下,他跟公司的施工車干些裝卸河流石、沙子、水泥預制板等建筑材料之類的活。 干了不到一個月,在一次卸水泥板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