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章生育調節規定, 第二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 (一)只有一個孩子,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嚴重遺傳性殘疾,目前無法治療或者經系統治療仍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或者將嚴重影響婚配的; (二)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因公致殘的軍人、武裝警察、公安民警、見義勇為人員,或者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孩子的; (三)一方系喪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離婚者且只有一個孩子或者依法生育過兩個孩子,......
2018年3月30日修訂的《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故江蘇省取消晚婚假,婚假最長為:3天具體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假期分為婚假、產假、年休假、病假、事假、法定假、哺乳假、探親假等25類待遇,今天為大家分享五個假期規定。 產假 產假的天數是:98天+各地獎勵天數。 國際勞工組織有關公約有婦女須有權享受不少于14周的產假的規定,14周即98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

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
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
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
1.任何一個普通公民都可以查詢到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規嗎 按實際情況,由于無法確定你想查詢的是那一方面的信息,無法就查詢作出詳細回答。但你可以按法律規定,自行確定更快的查詢方法。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行政機關對...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確定,江蘇省二胎生育政策如下: 第二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 (一)只有一個孩子,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嚴重遺傳性殘疾,目前無法治療或者經系統治療仍不能成長為正常勞...
上海的二胎政策和獎勵主要包括: (1)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孕婦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配偶陪產假10天。 (2)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3)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1.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第四章 禁止下列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一)隨地吐痰、便溺;(二)亂丟瓜皮果核、煙頭、紙屑、口香糖、飲料罐、塑料袋等廢棄物;(三)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棄動物尸體;(四)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1.江蘇省環境保護有哪些相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了環境與資源保護。具體的法律法規:一、環境保護方面:包括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