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文 件 魯教人發(2014)1號 山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印發 關于向農村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教齡補助的實施意見 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關于向農村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補助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 山東省人口和計 和社會保障廳 劃生 育委員會員 2014年1月9日 關于向農村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教齡補......
1.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 第七條 提倡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對確有實際困難或者特殊情況的夫妻可以允許有間隔地再生育一個子女,但無論什么情況都不準生育第三個子女。第八條 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可以按計劃安排:(一)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二)經市(地)級以上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確診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三)曾患不育癥,依法收養了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申請生育的;(四)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五)夫妻一方從事礦工井下作業連......
劃生育 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憲法還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而婚姻法則將計劃生育作為一個基本原則確立在總則之中。概括的講,計劃生育就是指有計劃的調節人口的增長速度,使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即使符合生育第二胎的條件,在沒有獲得再生準生證的情況下生育了,也屬于違反計劃生育法的情形,計生部門據以征收社會撫養費,并無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根據該法的規定,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不再給予罰款,而是要......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08年11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08年11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
黃河水量調度條例 (2006年7月5日國務院第142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6年7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72號公布 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黃河水量的統一調度,實現黃河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黃河水量調度條例 (2006年7月5日國務院第142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6年7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72號公布 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黃河水量的統一調度,實現黃河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黃河...
1.廣東省有沒有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實施辦法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 [標注](1994年7月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22日公布 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1.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征收管理,規范土地征收程序,維護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
1.什么情況下是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可以參考《新計生條例2016最新規定》: 伴隨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為與新法規定相適應,多地加快修訂本地區計生條例。目前,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廣...
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附加英文版現將《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給你們,并請做好以下工作:二、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程序,提高執法水平,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在社會撫養費的征收過程中...
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不符合《條例》有關生育規定...
1.山東省濟南市產假法律法規怎么規定的 產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地方規定的增加產假60天。法律規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