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表見代理是指代理人雖不具有代理權,但具有代理關系的某些表面要件,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無過錯的第三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權。其構成要件如下: (1)無權代理人并沒有獲得授權; (2)相對人主觀上須為善意、無過失; (3)無權代理人與相對人所訂立的合同,本身并不具有無效和應被撤銷的內容。 《合同法》第49條所規定的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即屬表見代理。表見代理所產生的法律后果與有權代理一樣,均由被代理人承擔。......
表見代理本人可歸責性的含義 表見代理作為保護相對人合理信賴的制度,是否僅考察相對人信賴之合理性即可得出結論,對此,學界向有爭論。理論上,單一要件說與雙重要件說針鋒相對,各執一詞,似呈難分高下之勢(詳見史*明:《論表見代理》,《法律科學》1995年第1期;奚*明:《論表見代理》,《中外法學》1996年第4期;尹-田:《我國新合同法中的表見代理制度評析》,《現代法學》2000年第5期;孫-鵬:《表見代理構成要件新論》,《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4年第1期。)。由于對本人一方考慮因素之描述,有著......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于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代理行為。 表見代理實質上是無權代理,是廣義無權代理的一種。若無權代理行為均由被代理人追認決定其效力的話,會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害,因此,在表見的情形之下,規定由被代理人承擔表見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維護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強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合同法》第49條規定的: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

《合同法》第49條所規定的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種行為就是表見代理。構成要件如下: (1)無權代理人并沒有獲得授權; (2)...
一、什么是表見代表 表見代表,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超越了代表權限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善意相對人基于一定客觀事實有正當理由相信其沒有超越代表權限的,其代表行為有效的制度。 二、什么是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過...
表見代理是指代理人之代理雖無代理權,但有可使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事由,因而法律強使本人(名義上的被代理人)對于無過失的相對人承擔被代理人責任的一種特殊的無權代理。 如趙某被某單位開除,某單位及時要求趙某停止一切以本單位名義進行的活動。但是...
展開全部 常見情形有三種: (1)本人對第三人表示授權給行為人而實際上并未向行為人授予代理權或者在授予代理權后又撤回其授權。 (2)本人交付證明文件給行為人,行為人以此證明文件與相對人實施民事行為。 (3)代理人關系終止后本人未收回代理證書...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于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代理行為。 表見代理實質上是無權代理,是廣義無權代理的一種。若無權代理行為均由被代理人追認決定其效力的話,...
《合同法》第49條所規定的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種行為就是表見代理。構成要件如下: (1)無權代理人并沒有獲得授權; (2)相對人主觀上須...
一、表見代理與欺詐的區別是什么 1、行為人的動機不同。欺詐行為人出于惡意,目的是想非法獲取財物或其他利益。表見代理人的目的是代本人為民事行為,想在本人與第三人之間建立一種權利、義務關系; 2、行為方式不同。欺詐行為人是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
表見代理是指代理人之代理雖無代理權,但有可使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事由,因而法律強使本人(名義上的被代理人)對于無過失的相對人承擔被代理人責任的一種特殊的無權代理。 如趙某被某單位開除,某單位及時要求趙某停止一切以本單位名義進行的活動。但是...
表見代理的初步規定 《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
表見代理的結構理性是怎樣的 1、表見代理應當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表見代理人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與第三人締結民事關系。 表見代理作為代理的一種,它就應當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否則,則不成其為代理,而是表見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形成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