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票據關系是指由于票據行為而產生的有關各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中,具有如下三個基本的當事人:
(l)發票人。發票人是指在票據上簽名并發出票據的人,或者說是簽發票據的人。
(2)付款人。付款人是受發票人委托付款的人,有的情況下,發票人也是付款人,如本票。
(3)受款人。受款人是指從發票人那里接受票據并有權向付款人請求付款的人。
除了三個基本當事人以外,票據還有如下一些非基本當事人。非基本當事人的情況較為復雜,不同的票據行為產生不同的票據非基本當事人,如由于背書行為而產生的背書人和被背書人,由于保證行為產生保證人和被保證人,由于參加行為產生參加人和被參加人等。
從地位上看,票據關系當事人可分為票據權利人(債權人)和票據義務人(債務人)。票據權利人是指持有票據,可依法向票據義務人主張票據權利即要求對方付款的人,又稱持票人。票據債務人是指因為作了某種票據行為而依法應當負責或履行票據義務,即按規定向權利人付款的人。票據債務人有主債務人(又稱第一債務人)和從債務人(又稱第二債務人)之分。主債務人是指發票時的債務人,如匯票的發票人(承兌后為承兌人)、本票和支票的發票人。從債務人指非基本當事人中的債務人,如背書后的背書人等。主債務人和從債務人在履行票據義務(主要是向權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權利人首先應向主債務人請求付款,只有當主債務人拒絕承兌或付款時才向從債務人追索款項。
從票據流通中的相應位置來劃分,票據當事人又可以分為前手和后手。背書在前的為前手,背書在后的為后手。比如甲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乙,乙再將其轉讓給丙,那么就甲和乙來說,甲為前手,乙為后手;就乙和丙來說,乙為前手,丙為后手。
(1)票據債權與原因債權并存時的行使順序在票據關系與原因關系之間往往會出現票據債權與原因債權并存的局面,例如當事人甲乙雙方先有買賣關系,甲為支付價金而發出支票給賣主乙。此時賣主享有兩種債權:原因債權(價金請求權)與票據債權(支票上的付款請求...
票據抗辯可從抗辯行為和抗辯權兩方面來考查。票據抗辯權是票據法賦予票據抗辯人對抗持票人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權利;抗辯行為是票據抗辯人實現票據抗辯權的行為和過程。抗辯行為可以表現在訴訟外(民事法律行為或非民事法律行為),也可以表現在訴訟中(民事...
票據時效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進行票據權利的行使的期間。這里票據權利的行使作廣義解釋,既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行使,也包括請求承兌、請求作出拒絕證明書等(注:鑒于謝*軾對票據權利的行使所作的廣義解釋,本文將傳統的票據時效和保全票據權利的時效...
票據時效是指持票人可以有效地進行票據權利的行使的期間。這里票據權利的行使作廣義解釋,既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的行使,也包括請求承兌、請求作出拒絕證明書等(注:鑒于謝*軾對票據權利的行使所作的廣義解釋,本文將傳統的票據時效和保全票據權利的時效...
所謂票據行為的外在無因性是指票據行為的效力獨立存在,持票人不負給付原因之舉證責任,其只要能夠證明票據債權債務的真實成立與存續,而無須證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據的原因,即可對票據債務人行使票據權利。所謂票據行為的內在無因性是指產生票據關系、引起票...
定義票據法名詞解釋是什么 票據法是指涉及票據關系調整的各種法律規范,既包括專門的票據法律、法規,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票據的規范。一般意義上所說的票據法是指狹義的票據法,即專門的票據法規范,它是規定票據的種類、形式和內容,明確票據當事人...
票據的特性是什么票據是指是出票人依票據法簽發的,由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或見票時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種有價證券,包括匯票(bill?of?exchange),本票(promissory?note),和支票(cheque)。...
在我國一直以來股票問題都是我們國家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這是因為股票造成了很多人,資金流失,因此會導致人員的自殺等。實際上公司法當中關于股票也有著明確的規定,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除權日是什么意思? 一、根據我國法律...
票據行為效力的有效前提有什么票據行為效力的有效條件:1、行為人必須具有從事票據行為的能力。在票據行為中,在票據上簽章的自然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否則該簽章不具有任何效力,簽章者并不因此成為票據上的債務人,其他票據當事人也不得據此...
無因性原則使得持有票據的人當然成為票據權利人,其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需證明授受票據的原因,只以提示票據為要件。另一方面,票據債務人也不得以票據原因是違法的,或非法律義務,或存在有其他瑕疵為理由,對抗真正持票人。無因性原則之所以有這樣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