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取緊急避險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危險。即實施緊急避險的目的是正當的,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如果為了保護非法利益,不允許實行緊急避險,如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公安人員的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則不能視為緊急避險。
“危險”正在發生,使上述合法權益受到威脅。尚未發生的危險或者已經結束的危險,以及主觀假想的危險或者推測的危險,都不能采取緊急避險的行為。危險可以來自不同的方面:有的是自然的力量,如天然火災、洪水、地震、山崩、海嘯、狂風等;有的是動物的侵襲;有的是疾病等生理機能造成的危險;有的是人為的危害社會的行為。
緊急避險行為是為了使更多更大的合法權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而不得已采取的損害另一種合法權益的行為,因此,緊急避險所造成的損害必須小于避免的損害。這是由緊急避險的性質決定的。所謂“緊急避險”是指用損害一種合法權益的方法保護另一種受到正在發生的危險威脅的合法權益的緊急措施。不論是受損害的還是被保護的合法權益,都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只有損害的合法權益小于被保護的合法權益時,緊急避險的行為,才是對社會有益的,緊急避險才有實際意義。
由于緊急避險的特點是為了保護較大的合法利益,而不得不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利益,是行為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所采取的緊急措施,行為人在主觀上沒有過錯,是一種有益于社會的合法行為,應當受到支持和鼓勵。所以緊急避險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而具有合法性。因此法律規定,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的限度條件,是指緊急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其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那么,以什么標準來衡量緊急避險是否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呢?對此,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一般認為其標準是:緊急避險行為所引起的損害應小于所避免的損害。 法律咨詢: ...
緊急避險的構成條件 緊急避險是采用損害一種合法權益的方法以保全另一種合法權益,因此,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才能排除其社會危害性,真正成為對社會有利的行為。這些條件是: 避險意圖 避險刑法案例意圖是緊急避險構成的主觀條件,指行為人實行緊急避險的...
你好! 1.二者的法律規定: [1].緊急避險 刑法第二十一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
【案情】某日下午,葉某駕駛貨車正常行駛經過一村莊時,站在公路右邊的小孩突然橫穿公路,當小孩跑過公路中線時又突然往回跑,葉某為避讓小孩,先點剎車往左駕駛,剛避過小孩,但隨即發現車輛將要與公路左邊騎著三輪車的方某碰撞,又往右猛轉,雖避開方某,但...
一、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關系是什么?都是對危害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正在實施侵害的行為采取損害行為。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在時間條件、主觀條件、對象條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條件上卻截然不同。正當防衛必須是沒有明...
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的主要區別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當防衛和緊急避險同屬排除犯罪性的行為,法律規定,行為人對此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同緊急避險兩種行為,是和前面講的犯罪概念、犯罪構成問題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這兩種行為的基本特點,從外表上看似乎具備刑法分則某一種犯罪構成的要件,但實際上它們并不具有社會危害性這一犯罪最本質的屬性,相反它們是對國家和人民有益的行為。這在...
1.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 一、在《安全生產法》中大致可將業人員的權利分為8項:1、知情權:《安全生產法》里第22、23、36條都對知情權作了明確,集中體現在以下4方面:第一,有獲得本崗位技能和安全知識的權利;第二,從業人員有知道其所在...
一、從緊急避險的本質分析 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在性質上有較大差別,正當防衛是合法權益與不合法侵害之間的矛盾,而緊急避險是兩個合法權益之間的沖突。刑法之所以規定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主要是因為在緊急狀態下,兩種利益不能同時并存,法律要同時保護這...
公平責任原則的適用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適用公平責任的前提,必須是當事人既無過錯,又不能推定其過錯的存在,同時也不存在法定的承擔無過錯責任的情況。如果可以適用過錯責任、法定無過錯責任或推定過錯責任就不能適用公平責任。 2.當事人如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