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債權人之訴訟請求額應受限制。由于代位權訴訟涉及到債務人與次債務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雙重法律關系,因而其訴訟請求額應當受到兩個方面的限制。一方面,其訴訟請求額不應超過本人所享債權的數額,亦即不應超過債務人所負的債務數額;另一方面,其訴訟請求額不應超出債務人對次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數額。這是代位權訴訟在訴訟請求上不同于一般的債務糾紛案件的地方之一。對于這一問題,《合同法解釋》第21條也明確規定:“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請求數額超過債務人所負債務額或者超過次債務人對債務人所負債務額的,對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和解權、請求調解權之限制。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被告雙方都享有和解權或請求法院調解的權利,這是民事訴訟的處分原則使然。但在代位權訴訟中,作為原告的債權人之和解權、請求調解權則應當有適當限制,以免使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申言之,和解或者調解往往是在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作出讓步、甚至于巨大讓步的基礎上進行的,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的達成常常是權利人放棄部分實體權利所產生的妥協結果,因而行使和解權或請求調解權的人原則上應當是對實體權利享有處分權的主體。然而就代位權訴訟而言,債權人雖然可依法代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但并不等于有權處分債務人的權利。顯然,行使權利與處分權利在這里的涵義并不相同:行使權利是指積極地使權利內容得到實現,使債務人得到其應該得到的利益,而處分權利則是指將權利轉讓、拋棄、免除或使其受到限制等,處分權利的結果將導致該權利的消滅或在數額上減少。因此,債權人原則上只能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不能處分債務人的權利,否則,如果允許債權人可以隨意處分債務人的權利,則不僅可能極大地損害債務人的權益,而且會造成對交易秩序的破壞。正是基于這個道理,原告的和解權、請求調解權應當受到限制,特別是債務人未參加訴訟的場合,應當認為債權人不得與次債務人進行和解或與之達成調解協議。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債務人參加了訴訟,那么在債權人、債務人和次債務人三方都同意的條件下,應當認為可以就代位權訴訟進行和解或調解。
3、訴訟上自認和舍棄應受一定限制。訴訟上的自認是指當事人一方承認對方所主張的不利于己的事實是真實的之意思表示,訴訟上的舍棄則是指原告承認其訴訟請求的全部或一部為不正當的之陳述。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自認或舍棄很可能導致對該當事人不利的裁判,特別是原告在舍棄訴訟請求的場合,一般會導致法院作出其敗訴的判決?;谏鲜鱿囝愃频牡览?,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的自認或舍棄行為應當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保護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對于次債務人就其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主張的不利于債務人的事實,債權人原則上不得自認,而應當由次債務人予以舉證;對于債權人就債務人享有的債權所作的舍棄行為,未經債務人同意的,法院原則上不能將其作為債權人敗訴的根據,以免債權人與次債務人串通損害債務人的權益。
代位權訴訟是指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對次債務人的債權,對債務人享有到期債權的債權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次債務人主張權利,但是相應權利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訴訟對于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減少糾紛,節約司法資...
代位權的行使主體是債權人,債務人的各個債權人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均可行使代位權。債權人在行使代位權的過程中,是以自己的名義而不是以債務人的名義。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只能以訴訟的方式。代位權訴訟的當事人包括原告(債權人)、被告(次債務人,即債務...
代位權糾紛起訴的前提《合同法》第73條規定的代位權為債權人的權利,《合同法解釋(一)》于第11條進一步規定了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此條件在實踐中如何把握,存在爭議。一種意見認為,只有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確認的債權...
代位權訴訟請求需要注意什么 一、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 1、債務人須有合法債權存在 債務人對次債務人享有的合法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的標的,既包括合同、侵權行為所生之債權,也包括無因管理、不當得利所生之債權。如果債務人對他人不享有債權,或權利...
代位權訴訟的提起條件不同于代位權的成立要件。二者的關系是起訴條件和勝訴條件的關系。代位權之訴為民事訴訟,故須具備民事訴訟法第108條所規定的起訴條件;同時,代位權之訴還須具備自身的特殊要件?!逗贤ń忉?一)》第11條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
對于代位權訴訟的管轄問題,《合同法解釋》第14條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代位權訴訟之管轄與協議管轄、協議仲裁之協調問題 1、債權人與次債務人不能就代位權訴訟進行協議管...
代位權訴訟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關于受理時對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性的審查 2.關于對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的債權合法性審查問題 3.關于債務人參加訴訟的地位確定問題 4.關于連環債務中能否越級行使代位權的的問題 (一)關于受理時對債權人對...
孫俊與劉文保、岳鳳芹、承德市凱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灤平縣信通科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案作者:于蒙 最高人民法院來源:法語峰言法理提示:保證人的追償權和代位權既存在密切聯系,又在基礎法律關系、法律性質、訴訟時效、抗辯事由等方面存在...
一、代位權客體的范圍有哪些 盡管《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將代位權的客體確定為合法的到期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那么,這里的債務人的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的具體是什么?范圍有多大?在實踐和運用中仍然無法把握,不是很清楚。于是...
一、債權人代位權訴訟如何舉證 1、債權人的舉證責任 債權人對代位訴訟中存在的兩個合法債權債務關系須舉證證明,這是代位訴訟的前提和基礎,其中對債務人與次債務人的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次債務人尤其必須履行誠實協助的義務,不得故意偽造、隱匿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