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據是完全有價證券,它是以票據上所顯示的內容來證明權利人及其權利內容和債務人及其債務內容的。為使票據具有流通性,法律賦予票據取得的無因性,即免除持票人證明票據取得原因的義務,只以票據所記載的文義及格式上是否合乎規范來確定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據權利。
為顯示票據的流通過程,讓所有的經手人都要在票據上有所顯示,以對權利人即持票人負責,增加票據的安全性,從而增加票據的信用,促進流通。法律不僅要求出票人在交付票據之前要記載授受雙方名稱,簽署自己的名字和記明收款人,而且要求收款人即持票人在轉讓該票據時也要如此(此即完全轉讓背書),如果只是單純轉讓票據即轉讓對票據的占有但并不轉讓票據權利,則還要特別記明轉讓原因,然后才能交付。否則,最后持票人雖然持有票據,但因票據上未顯示其名稱,所以法律并不認為其享有票據上所記載的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非通過轉讓而依法取得票據的除外。
一、票據一般背書的效力有哪些關于票據一般背書的效力,具體如下:1.轉讓背書的法律效力轉讓背書是指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為的背書。關于這種背書的法律效力,票據法教科書大都論述了三個方面,即權利轉移效力、權利擔保效力、權利證明效力。權轉移效力...
(一)持票人票據權利是完全的金錢性雙重請求權完全的金錢性是指票據權利只能是金錢權利。它不同于普通債權,是一種特殊的債權。其特殊性表現在:(1)普通債權的標的既可以是財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還可發生標的轉換現象2;票據權利的...
票據權利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是指在判定票據權利是否為善意取得時必須具備的法定要件。(一)須是從無票據處分權的人手中取得票據所謂無票據處分權,筆者認為應該包括以下兩種情形:一為無票據權利亦無處分權;二為有票據權利但無處分權。第一中情形比較常見...
(1)有關事項。有關事項是指背書的具體目的,即在背書時是為了轉讓票據權利,還是將一定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或者是設定質押。這些事項必須在票據的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清楚,以明確背書的法律后果。 (2)被背書人的名稱。被背書人的名稱,是指接受背書...
票據貼現的性質有哪些(一)按照《貸款通則》的定義,票據貼現是一種票據買賣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0條的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票據貼現從形式上看,確實是貼現申請人向貼現人申請,...
1、無金額起點限制;銀行承兌匯票是一個常用的結算工具。2、銀行是主債務人;3、客戶必須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4、付款期限最長達6個月;5、收款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銀行申請支用票款;6、在匯票有效期內可以轉讓;7、對于購貨方而言,使用...
票據行為無因性的含義我國票據法理論基本上繼受了德國、日本以及地區票據法理論關于票據無因性的解釋,認為所謂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并不是指票據行為的發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關系,而是指票據行為成立以后,票據行為的基礎關系(包括原因關系,資金關系,預約...
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轉讓背書主要有下述三種效力:(1)權利移轉效力。背書是背書人以移轉權利為目的而為的票據行為,背書有效成立后,票據上的一切權利包括對付款人的付款請求權,對前手的追索權、對票據保證人的權...
一、背書的方式和種類1、背書的方式背書的方式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表明背書目的的事項并且簽名或者簽章。(1)記名背書。是指背書人簽章、記載被背書人名稱的背書。我國《票據法》第30條規定,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
票據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二要件說,即票據善意取得必須具備兩項要件——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票據善意取得的主觀要件是受讓人必須為善意且無重大過失。票據善意取得的客觀要件是受讓人需依背書轉讓方式取得票據,且依背書連續證明自己為合法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