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財產分割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是具有的。
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
婚前財產規定
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是選擇協議方式離婚的話,那么必須就財產、債務...
有法律效力。 第一,只要該協議不違法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房產通過以過戶登記為權屬變更的方式; 第三,離婚協議對房產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等于房產辦理了過戶; 第四,建議以辦理房產過戶登記為最終解決方案。
有法律效力。 第一,只要該協議不違法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房產通過以過戶登記為權屬變更的方式; 第三,離婚協議對房產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等于房產辦理了過戶; 第四,建議以辦理房產過戶登記為最終解決方案。
財產分割協議書簽訂后是否可以反悔,取決于是否辦理了離婚手續。 如果雙方領取了離婚證,這份離婚協議書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就不能反悔。 如果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沒有領取離婚證,這份離婚協議書就沒有法律效力,就可以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關...
離婚協議中,完全可以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僅歸一方,這不違反法律的規定。 我國法律上并沒有凈身出戶的概念,其通俗化的理解:即男女在離婚時,一方對于共同財產完全不要,都歸另一方,自己僅帶著身體離開。凈身出戶法律上...
甲乙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將甲乙共有的房屋一套,在付清房貸以后變更房屋產權至婚生子丙的名下。離婚后,房屋產權變更之前,甲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撤銷贈與行為,由法院依法分割房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法定...
1、有沒有效力,還得看協議內容才能確定。絕大多數的婚內協議都是有效的,如財產贈與協議等。也有無效的,如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等。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張三與李四于1995年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現均已成年。 張三、李四于2016年簽署《說明》,內容如下:張三、李四去辦理離婚手續是為了方便甲區的某房屋出售,二人名下的其他財產不做分割,屬于共同財產...
如何簽署一份合法有效的忠誠協議?忠誠協議中約定哪些內容不會產生預期的法律效力? 1.關于忠誠協議的效力問題 公民對自己的身體享有支配權和處分權,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在法律許可的限度內自由處分自己的人身自...
案情介紹 一審法院判決二審法院判決 高院再審認為【筆者觀點】 一、建委(房屋登記部門)房屋過戶格式申請(約定)能否作為夫妻真實意思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財產約定?二、本案中房屋登記的錯誤與瑕疵三、夫妻約定與夫妻贈與的關系四、房屋權屬登記與婚姻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