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法定不得撤銷贈與的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責任】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責任過失致使損毀、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附義務的贈與合同】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①夫妻雙方離婚時協議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產權變更之前反悔的,主張撤銷贈與條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②離婚協議關于財產的分割條款,在訂立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該協議有效,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③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該案贈與系附隨在離婚協議中,應不適用民法典合同編的贈與合同的任意解除權條款;
④對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應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
⑤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權衡利弊后就婚姻關系解除、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各項事務達成的協議,雙方在訂立離婚協議時,在目的上具有統一性,如果允許一方反悔,那么離婚協議的整體性將被破壞;
⑥婚姻關系解除后,若允許一方對于財產部分反悔將會助長先離婚再惡意占有財產的行為,誘發道德風險;
⑦離婚協議作為離婚的附隨行為,離婚這一形成行為已經成立并生效,從效力規則來講,離婚與離婚協議的效力關系與主、從法律行為的效力關系相似;
⑧該案中,甲不享有協議贈與條款的撤銷權,在房貸還清后,房屋達到過戶條件時,甲(乙)不履行向丙的房屋產權登記變更義務時,丙可行使請求權,請求為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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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997年10月被告于某與趙某登記結婚,原告于小某系其二人婚生女。2010年5月被告與趙某協議離婚,就財產分配及債權債務部分約定雙方婚后購買一處房產歸女兒(建設東路某小區11號樓12號),電腦歸男方,剩下的全歸女方所有、雙方婚后無...
【案情】 1990年3月18日,黃某與彭某登記結婚,同年11月17日生下小龍。1996年,彭某、黃某夫妻倆共同購買了住房1套。2005年3月26日,因性格不合,夫妻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并簽訂《離婚協議書》。協議約定,雙方自愿離婚,所有財產...
離婚時,當事人往往會選擇將共同的房屋贈與孩子。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如再婚無房等,一方后悔將房子贈與孩子,決定撤銷贈與時,法院是否會支持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個案例,看看一審和二審的判決為什么不同。1案例王某與李某2010...
1、公證到孩子名下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可以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子女。根據《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金錢,只要將金錢交付受贈與人即屬于權利已轉移,贈與人就不能再撤銷贈與。父母將共同...
司法實踐中存在的相關問題1.父母贈與未成年人不動產的相關問題(1) 離婚協議中夫妻雙方約定將共同所有的不動產贈與未成年子女,未辦理變更登記前,夫妻一方反悔,主張撤銷贈與合同,法院能否支持?夫妻在離婚協議中約定贈與未成年子女不動產基于多種考慮...
【案情】張某(女)與王某(男)系夫妻,2004 年1月28日,雙方登記離婚。離婚協議中,雙方約定王某婚前購買的某小區房屋一套歸張某所有。離婚后王某即搬出該房,離婚協議中其他事項均履行完畢。后因王某拒絕將上述房屋產權過戶給張某,張某遂于201...
本案中雙方爭議的焦點是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1306433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目前,審判實踐中對此...
今天繼續推出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糾紛的最高法院權威裁判規則17條供法律人參考學習1.離婚后一方同意將離婚協議中歸己一方所有的房產給另一方的,在房產未經登記轉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趙建偉訴王珍珍離婚后財產糾紛案本案要旨:離婚協議中關于財...
編者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自2011年8月13日施行以來,引起社會各界的熱烈討論。伴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出現的種種新情況、新問題,再次成為人們矚目的焦點和熱議的話題。本輯《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