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協議應如何訂立
(一)作為合同簽訂主體的賣方處,需要拆遷協議上的人員及配偶,住房調配單上的人員及配偶,被拆遷房屋內戶口上的全部人員及戶口都在買賣協議的賣方一欄簽字,才較為保險,才能有效避免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來主張權利的種種麻煩。
(二)除此之外,合同中關于每筆房款的支付,賣家收款對應的各的項義務應明確,可操作,另外,關于可能出現的各類情況及相應的違約責任都應規定明的確。合同中不妨加入關于違約責的任的獨立條款,且明確約定,即使合同無效,該條款仍然有效的條款,以盡量減少非違約方的損失。這樣,一來賣的家的違約成本會上升,可能會有更的大的威懾力,盡量避免其違約;二來如果訴至法院,法院相對便于作出對買家有利的判決。
(三)另外,對于稅費的承擔的也應考慮周全。漫長的交易過戶等待期,國家關于房產交易的稅費政策可能調整,雙方應約定好,如果出現新的稅費由誰來承擔的問題,避免過戶時又因為稅費的承擔主體爭執不休而導致交易中止。
再充分的協議也無法確保買方順利達成全部意愿,獲得充分保障。因為合同上的權利義務仍然是債權債務,仍然只是一種請求權,對方如果不主動履約,買方只能借助于法律途徑維權,而這顯然需要時間和金錢,且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買方承擔的心理壓力無疑也是較大的。因此非專業人士去購買上市交易時間受限的拆遷安置房,即使一定要購買,希望買家一定要考慮清楚其中的風險,咨詢律師,從而簽訂更為有保障的合同。
近來,有很多購房人打電話咨詢,說在交定金時售樓小姐承諾的很好,可當簽訂正式合同時,在合同上卻沒有以前的承諾,當提出要求補充合同內容或不行要求退定金時,售樓小姐往往說合同不能改,定金也不退,購房者很是無奈。尋求律師幫助。 本文試從分析購...
2005年4月19日,被告與建設銀行沈陽北站開發區支行簽訂了團購《協議書》,約定由建設銀行沈陽北站開發區支行對被告擬開發的遼大輕校小區住宅(即現在的水木清華住宅)進行團體預購。原告在看到此《協議書》之后,參加了團購,原告于2005年4月21...
一、定金類型 1、立約定金。 以定金交付為訂立主合同的擔保,如果一方之后拒絕簽訂主合同的,應當承擔定金罰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5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因買賣合同產生糾紛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
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應當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通過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所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因買賣合同產生糾紛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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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實務中,合同糾紛是一種非常常見的糾紛。出現合同糾紛的情形要么為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是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要么是合同雙方對合同的履行發生了分歧,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那么遇見這種情況,大家應該怎么處理呢。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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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價款如何執行政府價格對于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