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針對廣義的網絡信息媒介平臺其數據安全與保護義務就較為典型,而電子商務經營者(主要指網絡交易平臺)則以安全交易義務為典型,非營利性平臺則以公序公益義務為典型。
網絡交易平臺的安全交易義務。該義務主要包括網絡交易平臺應保障交易安全義務、負擔安全保障義務和不正當競爭限制三個內容。即從網絡服務提供者視角保障交易活動的安全,從參與交易活動的當事人視角負擔安全保障義務,從經營者視角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限制。
從網絡服務提供者視角保障交易活動來看,網絡交易平臺是各方用戶的服務人,具有提供電子交易場所、進行信息發布與撮合、為用戶交易提供電子支付、組織用戶進行信用評價、開展售后服務、受理投訴等功能,對其服務于交易關系的系列活動負保障交易安全的義務,它主要為合同義務形式。 從參與交易活動當事人視角負擔安全保障義務來看,不論是其自營或他營,均應對用戶的人身安全負保障義務,雖然學界對他營的存有爭議,19但從《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來看,立法用意已是顯明,進而突破了避風港規則(避風港原則是處理網絡服務商與版權人糾紛解決的核心原則。避風港原則的概念最早由美國提出,中國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擴大部分與該用戶承擔連帶責任)通知刪除的負擔標準,20其已成為一項法律義務?!峨娮由虅辗ā返谌藯l第二款規定,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經營者視角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限制來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其相關行為也適用。
非營利性平臺的公序公益義務。該義務包含兩個方面內容,一是非營利平臺應當遵循公序良俗原則,二是非營利平臺應以公益為目的。公序良俗為民事主體活動所應遵守的基本原則之一,對非營利性平臺而言,公序良俗意味著平臺應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應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誠信與社會合作。公益義務指非營利性平臺的活動應始終服務于自身的公益目的,不得從事不適法交易,且行為不得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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