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協議的效力的表現
(一)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效力
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就糾紛解決方式達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只能通過向仲裁協議中所確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而喪失了就該糾紛提起訴訟的權利。如果一方當事人違背仲裁協議就該爭議起訴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法院停止訴訟,法院也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起訴。
(二)對法院的法律效力
有效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對訂立于仲裁協議中的爭議事項的司法管轄權。這是仲裁協議法律效力的重要體現。
(三)對仲裁機構的效力
仲裁協議是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據。沒有仲裁協議就沒有仲裁機構對案件的管轄權。同時,仲裁機構的管轄權又受到仲裁協議的嚴格限制。仲裁庭只能對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約定的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而對仲裁協議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爭議無權仲裁。
[關鍵詞]仲裁協議未簽署人相對性契約性 引言 仲裁協議,是當事人一致同意將其之間的某種特定法律關系所產生的業已存在的或未來可能發生之各種爭議交付仲裁的書面協議,是整個仲裁制度的基石。《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下簡稱《仲裁法》)規定仲裁機構...
一、關于仲裁協議的司法審查與強制執行 在仲裁協議的司法審查與強制執行方面,國際社會的普遍實踐可概括為:仲裁協議自治原則普遍確立;仲裁庭自裁管轄權獲得廣泛認可;仲裁協議須采用書面形式,但對書面形式的界定明顯放松;仲裁協議的可執行性得到承認,...
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有效的仲裁協議,總體上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亦即:對當事人的約束力、對仲裁機構的效力和對法院的制約力:(一)對當事人的法律效力1、仲裁協議約定的特定法律關系發生爭議后,當事人就該爭議的起訴權受到限制,只能將爭議提交仲...
引言一份建立在意思自治基礎上有效成立的仲裁協議對當事人具有嚴格的約束力為仲裁協議效力的應有之義。由此決定,仲裁協議對第三人沒有拘束力亦應是當然的結果。然而,自20世紀50年代,特別是70年代以來,因應社會經濟生活的復雜多樣性的需求,國外相繼...
[內容摘要]:仲裁協議是國際商事仲裁的基礎。一項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轄權的依據,又是裁決具有執行效力的法律基礎。但由于各國法律的差異,對于仲裁協議效力規定的要件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明確仲裁協議的效力,必須首先解決仲裁協議的法...
不規范仲裁協議的表現形式 不規范仲裁協議的表現形式?由于《仲裁法》實施時間不長,新的仲裁制度、機構名稱和設置等遠遠未被當事人了解等因素,經濟生活中,出現了不少不規范的仲裁協議。歸納起來有: 第一、約定了仲裁地點,但沒有約定仲裁機構,或雖然...
什么是不可補救的無效仲裁協議? 不可補救的無效仲裁協議,是指因違反法律規定而自始不能產生約束力,并且不能通過補救而改變無效狀況的仲裁協議。此類無效仲裁協議包括幾種情況:(1)標的不能的無效仲裁協議;(2)當事人不能的無效仲裁協議;(3)意思...
在仲裁司法監督中,仲裁裁決撤銷制度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對該制度的存廢、運行,理論界一直存在著爭論。在《仲裁法》的起草過程中,對于是否應該設立仲裁裁決撤銷制度,我國有關部門及專家就存在著截然相反的意見。《仲裁法》頒布實施后,針對涉外仲裁的司法...
調解書在送到的時候產生法律效力,在送達之前反悔都是可以開庭進行裁決的。如果已經簽收了還想撤銷的,就要雙方協商,具有一定因素的情況下是可以撤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 第51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
〖案情〗 原告**公司是一家在馬來西亞登記注冊的航運公司,2001年11月,其與被告**公司簽訂了一份代理協議,約定由**公司作為**公司的中國境內代理人接受托運人的訂艙并代**公司收取運費。協議履行至今年,經核對帳目,**公司認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