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崗位通常是勞動者工作內容的重要體現形式,而工作內容又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在實踐中,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合同中約定:“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服從。”實踐中,這一條款的法律效力引起了很多勞動爭議。
長期以來我國處于勞動力相對供過于求的狀態,造成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始終處于弱勢地位,近年來雖然有所改善,但長期以來形成的不良習慣導致勞動者弱勢地位尚未全面改變,在此情況下用人單位憑借其優勢地位,為減輕其負擔,擅自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并以此為由減少薪水、不愿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從而導致侵害勞動者利益的事情屢見不鮮。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直接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包括二種情形:一是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可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二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可由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除此之外,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該電子公司擅自變更石-亮的工作崗位,導致石-亮工資降低,致使其被迫離職,石-亮不存在過錯,該電子公司以此為由不支付石-亮經濟補償金的理由不能成立,故烏市中院維持原判。
此外,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者享有特別解除權,但此權利是在出現了法定的事由,勞動者無需向用人單位預告就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僅僅限于用人單位有過錯行為的情況下允許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并有權取得經濟補償。
綜合上面的介紹,用人單位變更勞動者崗位應與勞動者協商,不能擅自變更。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用人單位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聊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用人單位能不能擅自調崗并降薪?不能。 勞動者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其中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以及勞動報酬條款是重要條款。公司通常會在《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其他規章制度中約定變薪變崗制度。 如果公司在《勞動合同》或其他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
基本案情審理結果評析意見 《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該規定確立的協商一致變更原則,進一步加強了對勞動者的保護,但這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絕對不可以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只是強調用人單位單方...
公司調動員工職位要出具什么文件?每個單位情況不同。不知道勞動者在什么單位工作,如果是企業,不用那么麻煩。勞動局早就不管工人調動問題了,你只要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要求企業將社保費用繳納到解除合同時,把社保證件拿到手(如養老保險手冊,醫保卡等)。...
實踐中調崗降薪的情形時有發生,原因主要有根據實際經營需要進行調崗降薪,或者是由于職工的工作能力不能勝任現在的崗位而給其安排新的工作崗位。 當然不可避免的存在強制性的給職工調崗降薪的情況。那么當遇到公司無故...
拿到最新的工資條,你會與上月進行相比嗎?你的工資有增加或減少嗎?基本工資、加班工資、試用期工資等不能隨意被降低,快看看你的工資有沒有被隨意扣減過?1基本工資不能隨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資屬于勞動合同的變更,雙方需要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容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遵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約定的。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并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都應認真履行。如果一方需要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必須...
1.勞動法關于調動工作崗位的規定 勞動法對于調動工作崗位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看你與公司簽訂的具體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你的工作崗位,公司將你調離做其他工作崗位,就違反了勞動合同的約定,你有權拒絕。因此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可以...
員工勞動合同甲方名稱(用人單位):xxx人才資源開發(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xx區商城路xxx樓聯系電話:021-5169xxx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文書送達地址):聯系電話(手機與固定電話):甲乙雙方在平等友好...
請假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逾期不歸-員工請假未經批準算曠工嗎 一、引言 作為員工,我們有權利享受休息和請假,但是請假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規定。如果員工未經批準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這將被視為曠工。那么,請假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逾期不歸,員工請假未...
案情簡介 案例分析 裁判結果:法院審理認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根據徐某提供的調整工資通知、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明細表、工資表,可以證實2013年12月市場作出了調整全體職工工資標準的決定,并以此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