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通常所說的票據無因性,實際上是指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它關注的是票據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闡釋的是由票據行為所產生的票據法律關系和票據行為所產生的基礎關系(特別是原因關系)之間的關系。所以我們可以說,對票據無因性涵義的理解實際上就是對這些關系的解釋。
我們可以把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分為外在無因性和內在無因性。票據行為的外在無因性指票據行為的效力獨立存在,其效力如何,完全取決于該行為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據法的要求,而不受基礎關系(特別是實質原因關系)中當事人法律行為的效力的影響。一般說來,持票人不負證明給付原因的責任,只要依票據法的規定,能夠證明票據債權的真實成立和存續,就當然可以行使票據權利。票據行為的內在無因性是指引起票據行為、產生票據關系的實質原因從票據行為中抽離,不構成票據行為的自身內容。所以,一旦形成票據債權債務關系時,原則上票據債務人不得以基礎關系所生的抗辯事由對抗票據債權的行使。
根據我國票據法學界的通說,票據無因性原則在票據法上的作用之一,是阻隔了票據債務人對票據債權人的抗辯,使票據債務人不得以基礎原因關系所生的抗辯對抗持票人,即所謂的抗辯切斷。其次是在當事人(包括有直接原因關系的當事人)之間發生舉證責任的轉換的法律效果。持票人在主張票據債權時,無需證明原因關系的存在,只要依票據上的記載內容即可向票據債務人主張相應的票據權利。反之,如果票據債務人欲對抗權利人的權利主張,則需舉證證明存在符合票據法規定的、足以對抗權利人權利主張的抗辯事由。這些可以說是票據無因性原則效力所及的范圍。
但票據法為維護交易公平,節約訴訟成本,并不限制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當事人之間行使基于原因關系的抗辯。我國票據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就規定:“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也就是說,票據無因性原則大概僅能夠對無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方可發揮作用,票據債務人不得以基礎關系產生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的權利主張。
無因性原則使得持有票據的人當然成為票據權利人,其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需證明授受票據的原因,只以提示票據為要件。另一方面,票據債務人也不得以票據原因是違法的,或非法律義務,或存在有其他瑕疵為理由,對抗真正持票人。無因性原則之所以有這樣的法律效果...
票據行為無因性的含義我國票據法理論基本上繼受了德國、日本以及地區票據法理論關于票據無因性的解釋,認為所謂票據行為的無因性,并不是指票據行為的發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關系,而是指票據行為成立以后,票據行為的基礎關系(包括原因關系,資金關系,預約...
2005年10月12日,被告南京市某建筑公司給付原告無錫市某裝潢公司轉帳支票一張,其收款人為原告公司、出票人為被告公司、金額為40萬元,代被告公司的負責人江某支付欠款。2005年11月25日,原告持上述支票至銀行請求付款時因被告公司的銀行存...
所謂票據行為的外在無因性是指票據行為的效力獨立存在,持票人不負給付原因之舉證責任,其只要能夠證明票據債權債務的真實成立與存續,而無須證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據的原因,即可對票據債務人行使票據權利。所謂票據行為的內在無因性是指產生票據關系、引起票...
無因性原則使得持有票據的人當然成為票據權利人,其行使票據權利時,無需證明授受票據的原因,只以提示票據為要件。另一方面,票據債務人也不得以票據原因是違法的,或非法律義務,或存在有其他瑕疵為理由,對抗真正持票人。無因性原則之所以有這樣的法律效果...
要式性是指票據行為是一種嚴格的書面行為,應當依據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票據行為人必須在票據上簽章,其票據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力。票據行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據的安全流通。(2)文義性。文義性是指票據行為的內容均依票據上所載的文義而定...
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據行為是一種嚴格的書面行為,應當依據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票據行為人必須在票據上簽章,其票據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力。票據行為的要式性有利于票據的安全流通。文義性文義性是指票據行為的內容均依票據上所載的文義而定。...
在傳統票據中,票據上最重要的期間是票據到期日相聯系的付款提示期,這一期間是指自付款到期日起至法律規定的有效付款提示期間屆滿時止的期間,它表明了持票人(票據債權人)可依法行使付款請求權的有效期間。此種單一期間制度實際上與各國票據法所奉行的票據...
出票人簽章不真實,未背書轉讓債務人承擔責任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票人簽章不真實的,未經背書轉讓的,票據債務人不承擔票據責任;已經背書轉讓的,票據無效不影響其他真實簽章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