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經濟糾紛時哪里的票據打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設權性,即票據權利的發生,必須以票據的設立為前提。
2、無因性,票據是一種無需過問原因的證券。原因是指票據的權利和義務發生的原因。
3、要式性,票據是一種要式有價證券,票據的作成必須具備法定形式,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二、關于票據的效力
《票據法》第8、9、22、76、85條對無效票據的情形作了規定。其中第8條規定票據金額的大小寫須一致,否則無效;第9條規定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第22、76、85條規定的都是票據絕對應記載的事項,無該記載事項之一的,票據無效。
三、關于法律適用
1、《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而票據法及其司法解釋都規定,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規定的,該簽章不具有票據法上的效力,但不影響其他簽章的效力。說明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規定的,票據并不無效?!镀睋芾韺嵤┺k法》該條規定與票據法的有關規定相抵觸,在適用時應予以注意。
2、關于票據的無因性及票據無因性的例外
票據關系與其原因關系雖各自獨立但又相互牽連。首先,票據關系與原因關系相分離。票據是無因證券,一經簽發,就產生了獨立的債權債務關系,并與票據的原因相分離,即無論原因關系有效與否,對于票據權利的效力不發生影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原因關系的無效或缺陷,不影響已發行流通的票據的效力,即票據發行或背書轉讓等票據行為只要具備法定條件,即可產生有效的票據關系,即使票據的原因關系存在著缺陷,或被解除,或被撤銷,但票據關系仍然有
(2)票據債權人行使權利時,無需證明取得票據的原因,一般只以合法持有票據為必要條件;
(3)票據債務人也不得以原因關系的無效或缺陷等事由來對抗非直接當事人的善意持票人。
經濟糾紛時哪里的票據打印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呢?首先要有設權性,就是票據權利的發生必須以票據的設立為前提。其次是無因性,這是指票據的權利以及義務發生的原因。如果你想了解的情況更加的復雜,律聊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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