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債務人的已決到期債權是經法律程序確認的債權,因此,債權人對次債務人無須再提起訴訟。如果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已經通過訴訟程序或仲裁程序確認,則債權人應可直接代位申請執行;如果該債權尚未經過法律程序確認,則債權人應通過訴訟或仲裁程序確認其對債務人的債權,在裁判文書生效后,方可申請代位執行。
其次,次債務人對債權人的代位申請已無提出異議的權利。因為該債權已經法律程序確認,這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百條及《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六十三條規定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上述規定針對的是未經法律程序確認的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不能適用于本文所說的情況。
代位權行使對債權人有什么效力 代位受領權、抵銷及優先受償權。 筆者認為,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結果不僅取得了代位受領權,在代位受領而占有該利益的基礎上,債權人還取得了抵銷權、優先受償權。如果債權人的債權在代領利益時是到期債權,債權可以主張抵銷...
債權人通過行使代位權取得什么權利 債權人通過行使代位權取得什么權利?一種觀點認為,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只取得代受領權,代領次債務人交付的利益,代領后應將所得的利益交由債務人。行使代位權的債權人與未行使代位權的債權人處于同一法律地位,所以無權就代...
代位權行使對債權人的效力是怎樣的 第一、從經濟學的角度說,有一個先來后到,鼓勵勤勉的問題,社會并不鼓勵不勞而獲和搭便車的行為。這一點和法律對權利規定的精神是一致的,權利尤其是債權是需要行使的,不行使往往會導致權利的喪失。所以無論從法律還是經...
債權的代位權與債權轉讓的區別 第一、成立要件不同。債權讓與須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危害其利益時,無須債務人同意即可通過人民法院直接向次債務人行使; 第二、法律后果不同。債權讓與告畢后,讓與人與...
一、合同債權保全的概念 根據債權的相對性規則,合同債權僅發生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然而,在特殊情況下,法律為保障債權人的利益,確認債權可以產生對第三人的效力,即債權的對外效力。此種效力集中表現在債權的保全上。 所謂合同債權的保全,也可稱為合...
代位權 代位權的訴訟時效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短期時效為一年;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
債權人的代位權及其作用有哪些 第一,代位權是債權人代替債務人的債務人主張權利。 由此可見,代位權體現了合同對外效力。即債權人債權的效力不僅及于債務人,而且及于與債務人發生合同關系的第三人。盡管代位權和撤銷權同樣是針對合同關系以外的第三人,...
一、代位權法條具體內容有哪些 1、債權人代位權的概念和職能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并危及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向第三人行使權利的權利。債權人代位權的職能主要是保全債權,彌補強...
知識產權與債權的關系是什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知識產權和債權的關系是兩者都是屬于民事權利,但兩者有明確的區別,最基本的區別是兩者產生的原因不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