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限制,給予勞動者經濟補位,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1、員工有過錯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員工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仍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3、員工無過錯,公司經營出現困難需要經濟性裁員
(1)公司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2)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3)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還是要裁減人員;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兩種情況:協商解除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補償,會根據解除的情況分為兩種不同的補償標準,也會支付不同的補償金。 1、協商解除的補償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
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1、自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1種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2、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克扣工資或...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申請勞動仲裁或依法舉報,賠償金計算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
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理解為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相應的,依法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
第一,單方終止合同,是什么理由,如果不是合法的理由,那其還要給賠償金。補償金標準:工作不滿六個月的,給半個月的工資。滿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給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一年就是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賠償金就是補償金的兩倍,你是從2009年12月1...
員工離職賠償相關的問題又成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關心的熱點,離職補償金應該怎么算? 結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N是工作年限,用來指代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 N、N+1、2N都是實踐中約定俗成的一些叫法。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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