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駁回不予執行仲裁裁決能否復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執行仲裁裁決裁決不服的,如果是當事人申請的,對裁決不能申請復議,如果是案外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復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駁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申請后,當事人對該裁定提出執行異議或者申請復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請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或者仲裁調解書,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執行仲裁裁決、仲裁調解書申請,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二、什么情況法院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5、適用法律有錯誤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請執行人沒有得到指定仲裁員或者進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屬于被申請人負責的原因未能陳述意見的;
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與仲裁規則不符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后,該仲裁裁決即告無效,當事人可以根據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不予執行仲裁裁決錯誤怎么辦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錯誤的,當事人對法院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
一、不予執行仲裁裁決裁定書如何救濟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對法院作出的不予執行仲裁裁裁定書不服的,救濟的措施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
一、仲裁裁決不予執行后可以再起訴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人民...
導讀:2018年2月23日上午10點,最高法院在全媒體新聞發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執行和解、執行擔保和仲裁裁決執行三個司法解釋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出席嘉賓: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趙晉山、何東寧、周翔。主持...
不予執行執行異議不予執行制度是我國執行程序中一項執行救濟制度。執行異議指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
按照執行復議案件立案的案件有哪些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按執行復議立案的案件包括對執行異議裁定不服提起復議的,對申請執行人申請追加、變更被執行人裁定不服的等。相關法律規定《關于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九條?下列案件,人民...
與訴訟管轄一樣,執行管轄的重要性我們亦應當予以重視,現目前國內的大環境仍為人情社會,合理利用執行管轄,有時可有效規避地方保護。 那么法律對于執行管轄是如何規定的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由...
第一步,工傷認定程序1.發生工傷后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的,職工必須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2.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后,...
二審法院發現一審法院裁定有誤如何處理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二審法院可以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
一、現行涉外仲裁裁決制度的法律禁區 涉外仲裁裁決司法審查結論的法律效力問題,即指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申請撤銷、不予執行涉外仲裁裁決以及拒絕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所作出的法院裁定是否發生即時生效法律效力、是否允許當事人上訴(廣義上還包括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