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審查期限是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對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的審查,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兩個月內審查完畢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對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圍繞被執行人申請的事由、案外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對被執行人沒有申請的事由不予審查,但仲裁裁決可能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被執行人、案外人對仲裁裁決執行案件申請不予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詢問;被執行人在詢問終結前提出其他不予執行事由的,應當一并審查。人民法院審查時,認為必要的,可以要求仲裁庭作出說明,或者向仲裁機構調閱仲裁案卷。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對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的審查,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兩個月內審查完畢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二、哪些情況下人民法院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裁決的。沒有仲裁協議,仲裁機構無管轄權,作出的裁決沒有法律效力。
2、仲裁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不論是涉外仲裁,是國內仲裁,對不屬于仲裁協議范圍或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事項進行裁決,裁決無效。仲裁機構裁決的事項部分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部分超過仲裁協議范圍的,超過部分無效。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或系偽造的。
5、仲裁裁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7、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
導讀:2018年2月23日上午10點,最高法院在全媒體新聞發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執行和解、執行擔保和仲裁裁決執行三個司法解釋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出席嘉賓: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孟祥,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趙晉山、何東寧、周翔。主持...
一、仲裁裁決的撤銷與不予執行的區別(一)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不同有權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論其是仲裁裁決確定的權利人還是義務人;而有權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只能是被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一方當事人。(...
1,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不同 (1)有權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 (2)有權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只能是被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一方當事人。 2,提出請求的期限不同 (1)請求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仲...
1,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不同 (1)有權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 (2)有權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只能是被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一方當事人。 2,提出請求的期限不同 (1)請求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仲...
1,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不同 (1)有權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 (2)有權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只能是被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一方當事人。 2,提出請求的期限不同 (1)請求撤銷仲裁裁決的,應當自收到仲...
一、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管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執行人、案外人對仲裁裁決執行案件申請不予執行的,負責執行的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另行立案審查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
(一)對涉外仲裁裁決撤銷和不予執行的法定事由《仲裁法》第70條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涉外仲裁裁決有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撤銷。第71條規定,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涉外仲裁裁決有民事訴訟...
我國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制度包括撤銷仲裁裁決制度與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制度。《仲裁法》第五章專門規定了國內仲裁裁決的撤銷問題,第六章專門規定了國內仲裁裁決的執行以及不予執行的問題,第七章對涉外仲裁裁決的撤銷和執行問題作了特別規定。我國《民事訴訟法...
(1)當事人申請 仲裁裁決作出后,仲裁當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在執行程序中,被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2)提出證據予以證明 不論是當事人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還是被申請...
【摘要】:我國法律規定了對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制度,這無疑是合理且必須的。但是仲裁實踐中法院在行使仲裁裁決司法審查權時,存在對仲裁裁決的撤銷和不予執行雙重司法審查的不合理體制。本文筆者結合我國仲裁實踐中的司法審查案例,揭示出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