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責條款的法律問題與救濟有哪些內容
1、在合同訂立階段,免責條款的提出方必須確保該免責條款成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組成部分。
首先,確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責條款發生效力的前提。一個無效的合同,免責條款是不可能發生效力的。
其次,免資條款必做成為合同的組成都分。必須載于合同文本之上,或能夠舉證證明被免責條款的口頭合同的部分。
2、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則提出免責條款,是免責條款能夠發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我國《合同法》第40條和第53條分別從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則角度出發對免責條款的效力進行了約束,同時,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免責條款,如免除承運人將貨物過失交付托運人指定的接收人之外的其他人的責任,也是不為合同法理論和實踐所認可的。
3、使用清楚、明確,不易產生歧義的文字表述免責條款的內容,是當事人提出免責條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標——免除或減少未來風險得以實現的根本保證。
如果免責條款的表述不明確,在發生疑義時,會被從嚴限制解釋,以保護相對方的利益。例如:
(1)在免責條款未指明是免除違約責任還是侵權責任時,由于侵權責任規范“適當兼顧人類活動自由和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職責,在免除違約責任還是侵權責任不明確時,應選擇只免除違約責任。
(2)在條款利用人可能負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的情況下,如果免責條款未指明所免除的責任是否包括過錯責任時。因對過錯責任的追究是維護法律嚴肅性和權威性的基本要求,首先選擇只免除過錯責任。
(3)在購銷合同中,當事人雙方約定:若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對貨物的質量不提出異議,即視為貨物合格,出賣人不負責。在這里,免除的是出賣人“已經交付的貨物”的瑕疵責任,還是“尚未交貨”的瑕疵責任?在用語不明確時,解釋為只免除“已經交付的貨物”的瑕疵責任,不免除“尚未交貨”的責任。因為按一般理解,對尚未交付的貨物在質量上是否合格,買受人難以知曉。
(4)在當事人有權約定免除第三人對合同相對人所負責任的情況下,如果免責條款所欲免除的責任是否包括第三人所負之責不明確時,解釋為免除第三人所負的責任。但是,如果第三人對合同相對人所負之責系故意責任或重大過失責任,而條款制作人所負之責為無過錯責任或一般過失責任,那么就不免除第三人所負的責任。
3、在格式合同中約定免責條款的,應主動提請對方當事人注意該條款的存在。并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免責條款的存在,實際上是對相對人合法權利的限制和剝奪,故免責條款的內容應當取得相對人的認可。由于在一般情況下,格式合同的合同條款只需明示即可,不一定必須在合同書中寫明,加之格式合同“要么接受,要么走開”的特點,相對人往往忽視合同具體內容。因此,《合同法》第39條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該規定賦與了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主動提請對方注意該條款和說明該條款的義務,如違反該規定,將會導致該免責條款無效。
4、對未在《合同法》分則中規定的合同,應特別注意相關專業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如《保險法》、《拍賣法》、《海商法》等。
5、注意證據的保留。對保險人來說,即使履行了《保險法》規定的“明確說明”義務,在訴訟階段如果不能舉出相關證據證明其已經履行了義務,會被視為沒有“明確說明”,依然會面臨敗訴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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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免責條款的效力,如同確認其它民事法律行為一樣,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況下,只要經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免責條款,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認免責條款效力的,否則就沒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確認免責條款有效,應具備以下法律要件: 1、必須是...
一般情況下,只要經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免責條款,不違及社會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認免責條款的效力的,否則就沒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確認免責條款有效,應具備以下法律要件: 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質即是一種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著雙方當...
免責條款有效性的認定應具備哪些法律要件 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合同的成立意味著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這個意思表示必須要明確且真實。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條款都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經過深思熟慮后形成的真實意思表示,否則無效。...
確定免責條款有效需要哪些要件 一般情況下,只要經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免責條款,不違及社會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認免責條款的效力的,否則就沒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確認免責條款有效,應具備以下法律要件: 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本質即...
【案情】 【審理】 【評析】 無證駕駛是否屬于商業險的免責事由是本案的爭議焦點。 另一種觀點認為,保險條款是格式條款,解釋發生爭議時,應當按照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免責條款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應認定部分無效。 筆者贊同第二...
免責條款的法律規定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對免責事由適用的規定有以下幾種: 1、免除未履行合同的責任。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大都明確規定,如出現不可抗力事件,則應免除當事人的履行責任。而英美法則允許當事人利用不可抗力條款,以確定何...
合同,是日常生活中經常需要用到的。無論大小交易,雙方簽訂一個有效的合同是很有必要的。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是對彼此利益的一種保障,因此需要合同當事人認真遵守相關約定。然而,現實中往往也會出現當事人違約的情況,究竟合同違約包括了哪些?接下來,瑞律小...
簽訂合同的時候要遵守的原則很多,如果合同是格式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要履行告知、解釋合同內容的義務,那么免責條款要如何履行告知的義務? 合同中若存在免責條款,合同的當事人要將免除責任的情形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向...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確認免責條款的效力,如同確認其它民事法律行為一樣,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況下,只要經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免責條款,不違及社會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認免責條款的效力的,否則就沒有合同...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 免責條款往往只對一方有利,而對另一方不利,因而可能是不公平的。因此,香港法律對免責條款規定了嚴格的限制條件。免責條款的實施,應根據下列規則: (1)當事人應采取合理步驟,將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