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契約自由和“私人性”合同責任的協議免除
契約自由,也稱合同自由,其實質是契約的成立以當事人的意思一致為必要,契約的權利義務僅以當事人的意志而成立時,才具有合理性和法律上的效力。杜57契約自由原則反映了商品經濟的本質要求,它表明合同雙方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必須基于當事人的合意產生,“他使當事人有權擺脫法律為他們提供的一切固定模式而自由的設置相互之間的法律關系”,體現為雙方可以排除來自于外界的干涉,對合同的訂立內容形式乃至于消滅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有權做出獨立的選擇和決定。“亦即當事人有權自由的創設權利和義務”意味著個人意思行動應絕對自由。“契約當事人被認為是自身利益最好的裁判者,如果他們自愿的締結了契約,那么法律的唯一作用就是使合同發生效力。締結契約時,就其內容和方式以及相對人的選擇皆應屬于當事人自己的自由,同理,“民事責任可以被協議免除的基礎也正在于民事責任主要涉及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利益,一般與第三人無關,而當事人自己的事情可以自己處理,無須國家和第三人乃至國家的插足。”當事人雙方既然可以就各自的權利和利益作出約定,當然也可以就自己的責任(可以認為是一種不利益)作出合理的約定而不受他人的約束,只要雙方當事人愿意即可。另外合同責任主要是一種財產責任,具有補償性,即合同責任所具有的填補受害人損失的性質,此性質與民事責任的財產性一脈相承,而與其他責任比如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有著鮮明的差異。民事責任的補償性,財產性反映著民事責任對于當事人而言乃是一種經濟利益,僅此而言,受害人放棄它實屬與一種權利的處分行為,別人無權干涉,并由此可以導出合同責任的作為私法上一種責任具有私人性,即他主要是關系到當事人的利益而與他人無關,也無需他人過問。
(2)協議解決方式的高效率
從效率方面來考察,契約自由之觀念對于免責條款的放任在特定場合也是有效率的。“自由協議的免責條款在這些場合允許了一種比標準的法律規則提供的分配方式更有效率的危險分配方式。部分而言,這種效率來源于協議解決方式的精確性,責任界定的更加明晰、危險之承受者的確認更為清楚,這種協議解決的方式比傳統的通過法律來分配相互之間的責任來的更有效率和精確,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合同法和民法市場法和交易法的特質,明晰和快速準確的的利益和不利益分配無疑會更加促進市場主體參與經濟生活的積極性”。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格式免責條款之所以可以免除當事人雙方或者一方的責任主要原因還在于“私法領域內的個人利益分配的自主性”。在私法領域中當事人對自己個人享有的的這種利益和不利益的自主支配和處分構成了整個民事活動的基礎。
免責條款面臨的問題及表現
但是,格式免責條款的大量出現還是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格式合同的先天不足是顯而易見的:由于格式合同是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的,格式合同條款的使用人的壟斷經營和對該行業格式合同條款制定的壟斷性權利,排除了相對人選擇和協商的可能性,在事實上構成了對相對人的強制性。格式合同的要約人憑借自身的強勢壟斷地位利用不合理格式免責則條款肆無忌憚的侵害相對人的合同利益,并且由于格式合同是大量反復運用,所以對社會的正常生活造成極大地威脅,“可以說格式免責條款的不合理使用已經嚴重的危及到社會的整體利益,所以必然招致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及其維護者——國家對其進行干預和控制”,其典型表現就是《合同法》中的規定,如合同法第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可見在現在格式條款頂入合同是要受到嚴格的限制,但是時至今日,格式條款在現實社會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并且有越來越擴大的趨勢,所以當下如何有效和合理的判斷格式合同及其免責條款的效力就成為一個擺在我們眼前的大問題。
要具體分析,如果沒有如下情形,是合法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
合同格式化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擬定的、可重復使用,訂立時未與對方協商且免除將來可能發生損害之賠償責任的合同條款。對于免責條款一般可以從三個層面進行評價: (一)是否屬于《民法典》506條規制的...
在什么情況下免責條款才能成立 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質即是一種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著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這個意思表示必須要明確且真實。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條款都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經過深思熟慮后形成的真實的意思表示...
合同免責[限制或免除責任]條款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事先約定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來責任的條款。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無效: 1.人身權的絕對保護[不可放棄]原則。 2.免除人身傷害的責任條款不問主觀過錯一律無效。 二、因故意或者重...
格式合同提示時間如何確定 提示必須在格式條款簽署之前進行。對于合同訂立之后才知道免責或限制責任條款存在的,相對人有權不對該條款負責。**奧雷訴馬爾伯樂旅館有限公司案是這方面的經典案例:原告和其丈夫作為一般旅客住進了被告的旅館。他們預付了一周...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 免責條款常被合同一方當事人寫入合同或在格式合同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人的承諾,使其發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講是指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
確認免責條款有效應具備的法律要件是什么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質即是一種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著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這個意思表示必須要明確且真實。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條款都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經過深思熟慮后形成的真實的...
免責條款是指什么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免責條款常被合同一方當事人寫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人的承諾,使其發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講是指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或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本條是對合同中免責條款效力的規定。 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就是指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為免...
生活中,當我們看中了新車新房,準備簽合同進行交易時,你有沒有思考過一個問題:對方給出的合同中有很多所謂的“格式條款”,這是什么?格式條款會有什么風險呢? 其實所謂的格式條款,又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