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賦予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在許多國家的法學界和司法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確認,體現了現代民法的價值趨向,是刑法理念的轉變和進步。
(一)確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被害人合法權益得以救濟的重要途徑。
隨著我國社會向現代法治的轉化,人們的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無論是刑事法律還是民事法律都特別強調對個人權利的保護。我國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刑訴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些規定都為被害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現實的法律依據,但同時也明確了刑事案件的損害賠償僅限于物質損害賠償,被害人由于犯罪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減損則難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并沒有得到充分救濟。
眾所周知,精神損害具有客觀性和可辨認性,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而可能遭受精神損害,這是毋庸置疑的,有損害就應有賠償,就必須賦予被害人以法律上的救濟權,從而對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給予物質撫慰,對精神利益的減損進行填補。
(二)確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刑民法律效力位階平等的必然結果。
民事侵權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在我國已經得以正式確立,而對犯罪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是不是因此就認為在刑事領域是絕對排斥精神損害賠償的呢?我們知道,刑事上的犯罪行為,從民事法律角度上看,又是民事侵權行為,而且是危害程度更加嚴重的侵權行為。如侵害他人身體權的故意傷害行為造成他人精神損害,如果傷害后果較小,未達到輕傷以上的程度,受害人完全可以依據民法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如果傷害后果較重,具備了刑法規定的社會危害性而構成故意傷害罪時,被害人更有理由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三)確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也是法律責任重合適用的重要特征。
法律責任是指因損害法律上的義務關系所產生的對于相關主體所應當承擔的法定強制的不利后果。根據違法行為所違反的法律的性質,可以分為公法責任和私法責任。民事侵權行為由于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了精神損害,受害人有權要求行為人承擔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這是一種私法責任;如果行為超出一定的限度而觸犯刑律構成犯罪時,不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危及了國家的安全和秩序,國家運用刑罰權對犯罪分子科以刑罰,這是行為人所承擔的公法責任。但是不是行為人已經承擔了公法責任就可以免除其私法責任呢?筆者認為,公法責任與私法責任并不互相排斥,刑事責任的追究并不能取代民事上的精神損害賠償,公法責任是行為人對國家承擔的,而私法責任是行為人對被害人承擔的,二者可以重合適用,相互補充。
(四)確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順應世界各國通行做法的理性選擇。
精神損害賠償作為一種非財產性賠償早在1896年《德國民法典》中得以確立,而后為歐洲許多國家所效仿。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涉外刑事案件將會有所增加,為了充分、平等地保護各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遵循世界通行做法,必須明確規定刑事案件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
案件一: 案件二:法理評析: 審理結果: 在案件一中,陳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并不一定構成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賠償要件,即通奸生育子女與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不能簡單等同。而由于陳某的過錯,使得韋某在懷孕過程中心靈受到創傷...
一、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規定1804年,《法國民法典》的制定標志著近代民法的誕生。由此近代侵權行為法使人身權在法律上獲得了獨立的地位,但對人身權的保護是欠完整的。1900年《德國民法典》首次以立法上的形式明確規定了對人身權...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效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七條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
案情2013年1月9日,投保人王某為其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車在A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商業險,其中商業險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及不計免賠險。同年10月4日,王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某加油站西出口與趙某無證駕駛的無牌摩托車相撞...
內容提要: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頻發,事故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民事案件居高不下,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及理解適用的不統一,影響了法律的公正性。正確認識和理解道路交通事故之精神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保護事故受害人...
如果判決書里沒有提及賠償,另案可以提起。 按相關規定,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關規定: 第一條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
《民法典》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基礎上,總結經驗,結合審判需求,具有充分的實踐基礎和豐富的理論依據,給心靈、精神方面受到創傷的的受害人帶來了安慰...
1.法律法規對安全培訓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訓要求:1. 必須對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
案件一:韋某(女)與陳某(男)于2012年經人介紹認識戀愛,戀愛期間兩人同居生活,韋某有身孕后,雙方于2012年6月19日登記結婚。2014年在韋某身懷第二胎6個月時,陳某與第三者婚外生下一個男孩。韋某曾于2015年11月提出協議離婚。20...
今天的介紹,主要圍繞最高法院今年3月10日公布的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著重談以下幾個問題:第一,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賠償范圍的問題歷來存在著很大的爭論,究竟什么樣的民事權利或者什么樣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無論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