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提要: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頻發,事故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民事案件居高不下,但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及理解適用的不統一,影響了法律的公正性。正確認識和理解道路交通事故之精神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保護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顯得尤為重要。關鍵詞: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據交管部門統計,2007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2.7萬起,造成8.2萬人死亡、3.8萬人受傷,人身傷亡占事故發生的36.7%。近三年來,湖南省每年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均在萬件左右,其中2007年達9903件,傷約14000人,死3055人;訴至法院的賠償案件每年近千件。但在司法實踐中,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受害人及其親屬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應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尤其是在交通事故肇事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這一主張應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在理論和實踐中,還存在分歧與矛盾。有人認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首先應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但該法未規定受害人有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故受害人無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有人認為,受害人取得的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就是一種精神損害撫慰金性質的賠償,故受害人再也不能另行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還有人認為,如果交通事故肇事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更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筆者現就這些問題,談談下列幾點看法。一、一般情況下,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損害的受害人,當然享有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一般地說,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而承擔的賠償責任絕大部分屬于侵權責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于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的侵害,應當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制度的規定。誠然,《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精神損害賠償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根據一般規定與特別規定不一致優先適用特別規定的法理原則,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損害主張賠償的,應當適用最高法院關于精神損賠的司法解釋。因此,那些認為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精神損賠沒作規定,受害人就不能主張精神損賠的說法,是明顯錯誤的。根據精神損害的一般理論,道路交通事故侵害公民的人身權,造成的公民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動和公民維護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動的破壞,最終導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喪失和減損,故事故的加害人理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二、認為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等同于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對有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錯誤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據此,有人形而上的理解為:侵權行為受害人取得的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就是一種精神損害撫慰金性質的賠償,故受害人再也不能另行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實際上,這是對該條規定的片面理解。因為,侵權而致人傷殘、死亡,該侵權行為給當事人造成的精神痛苦也必然遠勝于侵權致受害人輕微的人身傷害而感受到的精神痛苦。因此,給受輕傷害的受害人以精神損害賠償,而不給受重傷害的當事人以精神損害賠償,顯然不符合公正、公平的民法基本準則。至于因侵權行為而死亡、傷殘的當事人或其親屬因該侵權行為得到的死亡賠償金、傷殘賠償金,從本質上講,應當視為法律對受害人或其近親屬在受害人未傷殘或死亡的情況下可預期利益之保護,不宜將司法機關對受害人該預期利益之保護,視為精神損害賠償之替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指出,司法解釋對死亡賠償,從幾個方面作了調整:第一,合理界定死亡賠償的性質。民法理論認為,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受害人因侵權行為死亡后,其作為民事主體的資格已經消滅,因此,死亡受害人不能以主體資格主張民事權利;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是間接受害人,即死者近親屬。死者近親屬受到的損害有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害,按照過去的理論認為就是死者生前所扶養的人喪失生活供給來源所受損害,立法上叫做“被扶養人生活費”;二是非財產損害即精神損害,立法上稱為“死亡補償費”或者“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據此被認定為精神損害撫慰金。1994年5月12日八屆人大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首次明確了死亡賠償金的內涵是對受害人收入損失的賠償。司法解釋據此將“死亡賠償金”界定為財產性質的收入損失賠償。
(一)符合現代立法的發展趨勢。現在非財產損失作為損害賠償的范圍已經成為世界性潮流。應順應世界立法的發展趨勢,將精神損害賠償引入我國的附帶民事訴訟中來。 (二)實行精神損害賠償不是將公民的人格、名譽當成了商品。人格和尊嚴不能等價交換并不等于說...
一、廣東省交通事故精神撫慰金怎么算根據現有司法解釋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經傷殘鑒定為十到一級)或者死亡的,賠償權利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院都會酌情判決;對于交通事故致人傷害(尚不夠殘疾)的,法院原則上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如果...
一、連環購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登記車主應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觀點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見:連環購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否承擔賠償責任,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分別進行...
【基本案情】2018年5月20日,王某駕駛一輛摩托車與李某駕駛一輛轎車在轉角相遇,為了避免相撞王某采取剎車措施時致摩托車摔倒后滑向路邊頭部與道路相撞(兩車及人均未發生接觸碰撞),致王某受傷、摩托車受損。事故發生后,王某被送往醫院治療經搶救無...
很多人在辦理此類案件時,不知道或想不起來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可以在交強險范圍內要求優先賠的。此類案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站受害人利益最大化立場應當請求在交強險范圍內優先予以賠付。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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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據交管部門統計,2001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75.5萬起,造成10.6萬人死亡,54.5萬人受傷,人身傷亡占事故發生的百分之86.1%.近三年來,北京市每年交通事故均超過10萬件,其中2001年達162728件,傷10424人,死1...
道路堆放砂石引發交通事故要賠償起訴狀交通事故賠償起訴狀范本原告:xxx,男,漢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xx人。現住xx。電話:xxx被告:xxx,男,漢族,身份證號:xxx,xx人。電話:xxx被告:xxx,男,漢族,身份證號:xxx...
前言:本文內容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主編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以供讀者參照。歡迎分享、轉發和收藏。1.連環購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登記車主應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連環購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