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是否提供了勞動,以及用人單位復工復產的時間,結合工資支付周期向勞動者發放工資。
一、勞動者無論是肺炎患者、疑似病人或者是密切接觸者其在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如貴州雖規定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但未明確生活費標準;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陜西省《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規定生活費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
工資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性報酬,是普通勞動者的主要收入,其首要作用是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受疫情影響,企業生存發展受到嚴峻挑戰,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及待遇也相應受到沖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相互理解和包容,共擔責任、共渡難關。
對于中小微型企業而言,隨著疫情防控措施的持續,經營管理層面愈加寢食難安,這么多員工的人工成本該如何解決? 在沒有開工的情況下,企業仍需依法面向全員發放工資,難免倍感壓力;但員工要生活、企業要生存,利益沖突...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
新冠疫情管控措施優化后,新冠病毒感染者快速增長,企業用工正面臨著嚴峻的考驗。國家是否有相關優惠政策減少疫情對企業的沖擊?作為企業的法律顧問,又該如何為企業出謀獻策? 企業:因疫情企業被迫停業或者員工不能按...
一、疫情過后上班降了工資該怎么辦首先明確一點,降薪是典型修改勞動合同的行為,若是企業不經協商單方向宣布降薪,勞動者可以主張未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提出勞動仲裁。但是,在人設部《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
一、新冠狀病毒疫情期間員工的工資怎么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
是的。2月3日至2月9日,這段時間,屬于延遲復工期,延遲復工從法律定義來說,并不屬于春節法定假期,而屬于停工期。按照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以及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如果是員工因確診、疑似、密切接觸者需要隔離不能提供勞動,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2倍經濟補償。相關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
疫情期間可以辭退湖北員工嗎一、疫情期間可以辭退湖北員工嗎疫情期間公司是不能非法辭退湖北籍員工的,如果湖北籍員工因隔離不能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并且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二、相關法律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
疫情期間延遲發工資合理。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