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離婚房子歸屬劃分應該怎么確定
所謂夫妻一方的個人房產,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結婚登記日為準)的房產或法律明確規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產,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房產。主要是指:一方結婚登記前已經取得全部產權或已經交付全部購房款的房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
所謂夫妻共同房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即從男女結婚之日起,到夫妻離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時為止。主要是指:婚后以雙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財產購買所得的房產;婚后繼承或贈與所得的房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02
離婚公房的分割方式
對于上述雙方均有權承租公房的,權利人雖然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但是在處置公房使用權是時,可以參照適用《婚姻法》解釋(二)對于產權房的處理方式。具體方法是:
(一)一方主張公房承租權的,由評估機構對該房在拆遷情況下承租人將可獲得的補償款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按照評估價的一半為標準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二)雙方均不主張公房承租權的,經得產權單位同意,且雙方均提出申請的,則可以拍賣公房的承租權,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三)雙方均主張公房承租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采用競價方式由出價高者得。
(四)雙方均不主張公房承租權的,產權單位也不同意將承租權轉讓給第三方,則可按照實際情況及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由一方使用,由該一方按照評估機構的評估價的一半為標準向另一方作出補償。
房子屬于不動產的一種,而實際取得房子的所有權,其實主要是看是否將房子登記在了自己的名下,這也就給離婚夫妻分割房子造成了一些問題。因為,很有可能出現一方實際出資購買,但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情況。因而,就房子的不同情況,在離婚分割的時候就要區別對待、處理。
很多年輕人在結婚前都會選擇買房作為婚房,在自身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往往會有父母資金介入買房的情況,此時,如果后期雙方選擇離婚的,對于房子該如何處理或者說分配呢?父母的出資又如何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
家庭成員對動遷房的分配 家庭成員對動遷房的分配有劃分,比如家庭中男女雙方因婚姻等問題分居兩地,是可以單獨通過辦理離婚證明將分房劃給其中一方,但是如果雙方對房屋有爭議,那么辦理離婚證明這一步其實沒有什么用,要想將分房作為賠償得分別兩...
在離婚案件中,房子的歸屬主要看房子登記的是誰的名字,如果登記的是雙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可以主張為婚姻共同財產,離婚時進行平分;如果登記的僅為一方的名字,那么通常房子歸登記方。 對于婚前買的房屋,婚后一起還貸...
房子的分割問題要根據幾個方面來判定的; (一)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
如果是婚前房產,那么誰購買誰所有,如果是婚后房產,那么是夫妻共同房產,可以夫妻協商分割。 房產證即使沒下來也是可以進行協議離婚。可以對于未發房產證的房子進行協商分割,如果協商不成,則可以等到房產證下來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一般來說協議...
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 因此如果你們之間沒有另行訂立...
你們可以約定房產屬于您個人財產即可。否則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
1、要明確離婚協議生效時間:離婚協議書是在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法院離婚。4、對于已經離婚的,法律還給與他再次尋求救濟的機會。我國婚姻法允許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銷離婚。這種情形的...
實際中,夫妻雙方離婚時,孩子撫養權的歸屬與房產分割沒有直接關系。 因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是為確定父母對子女的人身權利,一旦確定扶養人,父母要對其子女進行撫育和監護。而對房產進行分割,是雙方對共同財產的分配,所以解決的是不同的兩個問題。 因此,...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