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疫情防治工作中,負有組織、協調、指揮、災害調查、 控制、醫療救治、信息傳遞、交通運輸、物資保障等職責的國家機關 工作人員,若有嚴重不負責任,不采取或不正確采取預防、控制措施 的;或者采用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等瀆職行為...
第一類、傳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行為:明知自己已經感染或者可能感染了病毒,故意隱瞞病情或者接觸史等關聯信息,在疫情期間既不接受隔離也不實施自我隔離,仍不聽勸解參加聚會、聚集等可能導致大量人員受到病毒的感染,造成嚴重后果的,例如:造成大量人員被...
一、瞞報疫情哪些情況會受到處罰個人狀態史瞞報,自己出現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相關癥狀,且持續了一段時間,但并未如實上報,回復:體溫正常。個人接觸史瞞報,有密切接觸確診病人或疑似病人,所乘交通工具有疫情疫病情況,所在小區發現確診、疑似病例情況,...
案件回顧郝某強等不報、謊報安全事故案 2012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元創辦的某礦山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承攬了某露天礦洗煤廠的維修業務,由于李某元平時對維修工人安全生產不加強管理教育和培訓,2013年2月3日18時左右,其維修工人劉某不遵守操作規...
有可能,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個人故意隱瞞疫情的,情節嚴重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按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
多地現聚集性疫情!近期疫情防護形勢嚴峻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警方提醒廣大人民群眾以下30種疫情防控違法違規行為及法律后果一定要了解01違反疫情防控管控社會管理秩序行為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區、超市、菜市場、酒店等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
案情簡介韓某和妻子與某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報名參加赴九寨溝的旅游團。報名前,旅行社向二人說明,必須如實告知健康狀況,如患有高血壓等疾病則不能參團,否則發生事故旅行社將不承擔責任。韓某向旅行社表示自己身體健康,沒有相關疾病,并簽訂了免責協議。...
概念 隱瞞境外存款罪(刑法第395條第2款),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對自已數額較大的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