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年限是多久
一、土地承包期限的法律規定
我國根據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這一法律規定做出這種區分,主要是依據不同性質土地的投資收益期限的差別,更有利于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耕地的承包期
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稱天水田)、水澆地、旱地等。我國耕地總面積約為18.4億畝,人均1.4畝。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一直占耕地總面積的97%左右。
在我國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較短。承包期限過短,難以調動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開發土地的積極性,甚至可能導致短期行為和對土地的掠奪式經營。這樣,國家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就失去了積極意義。因此,1984年,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應當適當延長,一般應在15年以上。1993年,一些較早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地方,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為了及時指導,國家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長30年不變。此后,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2002年頒布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土地承包期限的長短,應考慮到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根據農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和農業經濟的發展趨勢等因素確定。如果期限過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和農業的發展。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的規定,符合農村耕地承包的現實要求。
三、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草地是指以生長草本植物為主,用于畜牧業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體。從1984年開始,在全國推廣草原承包工作。一些地方對草地實行50年的承包期。
林地是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沿海紅樹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跡地和苗圃等。在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之前,實踐中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確定為30-50年。
對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國法律的規定有一個發展過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國家政策曾原則要求,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農村土地承包法根據草地和林地承包的特殊性,明確規定,草地的承包期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因土地的種類不同,而有所差別,一般在30年到70年不等,遇有特殊情況的,還可以申請批準延長。如果您還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還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想要了解,小編建議您不妨登陸我們網的網站進行在線律師咨詢,他們將針對您的問題為您做出詳細解答。
農村集體流轉合同具體可以簽多少年1、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時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商定兩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的的年限是如何規定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1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一)耕地的承...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按照土地用途分類,集體土地使用權可細分為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 由于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也就是說我國土地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其他任何主體均不享有土地所有權。在我國...
村集體土地出租程序很簡單,只要和村委會簽好協議,承包年限,地點,承包費用,等與承包相關的事宜,承包人和村委會主任簽字,蓋村經濟合作社和村委會公章。按法律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歸村經濟合作社所以要蓋它的公章,集體土地的法人代表是村主任所有他要簽字...
1.農村土地流轉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平等協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
村集體土地出租程序很簡單,只要和村委會簽好協議,承包年限,地點,承包費用,等與承包相關的事宜,承包人和村委會主任簽字,蓋村經濟合作社和村委會公章。按法律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歸村經濟合作社所以要蓋它的公章,集體土地的法人代表是村主任所有他要簽字...
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承包地的出租和轉讓都屬于土地流轉,但是,出租和轉讓是兩個不同的 概念,國家法律對此要求的條件和手續不同。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流轉土地要符合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1) 平等協商、自愿...
集體土地租賃的最高期限 國有土地長期租賃的具體租賃期限由租賃合同約定,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限。 現階段,我國存在著大量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現實。根據現行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