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問題可能導致遺囑無效
一、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繼承法》規定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并且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見證人。另外口頭遺囑必須是在危急情況下才可以作出,危急情況結束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訂立書面遺囑或者錄音遺囑,否則所立的口頭遺囑失效。失效遺囑所涉遺產依法定繼承的規定處理。
二、主體不符合法定條件
遺囑同其它民事行為一樣,對主體資格有一定的要求。《繼承法》第22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作為一種民事行為,遺囑是以立遺囑人能進行有效的意思表示為前提,行為人必須具備相應的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均不有效表達自己的意愿,形成有效的意思表示,因而不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確定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是以遺囑人訂立遺囑時為準。
三、遺囑的客體存在瑕疵而導致遺囑無效
因為遺囑是立遺囑人死亡時才開始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等到遺囑生效時,遺囑中所涉及的財產如果有瑕疵(即包括實際的毀損也包括權利的瑕疵)那自然不會產生遺囑人在遺囑中希望達到的法律后果。實際的毀損容易理解,即遺囑要處分的物已經滅失、不存在,自然也就談不上繼承的問題。
權利的瑕疵包括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后全部或部分轉讓了所有權,立遺囑人不再具有對物的完全處分權。2、遺囑中所涉及的財產根本不歸立遺囑人所有,那么遺囑中涉及到的對這部分財物的處分自然也就沒法實現。《繼承法》第3條規定公民在遺囑中可以處分的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主要包括有價證券和債權)。公民立遺囑時只能對自己的合法財產享有處分權,如果對不屬于個人的財產進行處分,就屬于無效處分,會引起該部分內容失效。最常見的就是遺囑中涉及到夫妻間的共有財產、撫恤金、保險金等,因為此類財產具有很強的人身性質,有其特殊性在里面。因而立遺囑時,應謹慎處理此類財產,確保立遺囑人擁有完全所有權后,才能在遺囑中進行處分。
四、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遺囑無效
最常見的是《繼承法》第19條規定的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如果遺囑違反此條規定,則遺囑中對應當保留的必要份額的處分無效,法院會首先劃出無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來源的繼承人應享有份額。然后再對剩余的部分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五、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必需要件之一,如果立遺囑人受到外力脅迫或受他人欺騙而訂立遺囑,事后立遺囑人又有證據證明脅迫、欺騙情形的,法院會認定該遺囑無效。
六、存在多份遺囑而導致部分遺囑失效
《繼承法》規定的遺囑法定形式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正如前面所講到的既然遺囑是于遺囑人死亡時才開始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那么在遺囑發生效力之前,遺囑人可以隨時變更或重新訂立遺囑,這樣就有可能出現有多份遺囑同時存在的情況。如何確認這多份遺囑的效力?一般應遵循下列原則:1、多份遺囑如果處分的內容并不沖突并相互補充,則各自都有法律效力;2、如果內容存在沖突,那么遵循以下原則處理:(1)、公證遺囑優先原則。即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2)、后遺囑優先原則。在沒有公證遺囑時,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
寫遺囑注意哪些問題
1、經過公證的遺囑有效且效力最高。
2、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
3、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證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的代書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的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囑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7、遺囑中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內容無效。
8、立有數份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有效。
9、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10、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11、受脅近、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12、偽造的遺囑無效。
13、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可能導致遺囑無效有什么問題?在立遺囑的時候要能夠采取合法合理的方法,要是一開始就沒有注意好,將來遺囑是無法發揮出它該有的效力。也可以咨詢律師。
人死之前寫的遺囑有沒有效 人死之前寫的遺囑有沒有效?如果發生糾紛,會不會沒有任何效力?在買賣或贈與活人遺囑如何處理,效力是否按照當事人意愿表示?簡明說是不會沖突,但是有如下風險和需要注意的地方。一、前提條件:確定活人(不到最后不需...
老人立遺囑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訂立。 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是指遺囑人因疾病或戰爭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無法以其他形式立遺囑而采取的口授遺囑的方式。 由于口頭遺囑有易于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后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限制性規...
01 有效遺囑具備條件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處分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財產 保障無勞動能力和無生活來源人權利遺囑中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02 無效情形 一、 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遺囑無效 遺贈...
1、遺囑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由于遺囑繼承人的原因導致遺囑無效; 4、遺囑內容涉及被處分過的財產; 5、遺囑內容涉及無權處分的財產; 6、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7、遺囑未為特定弱勢繼承...
【法潤靜寧】無權處分是否必然會導致無權處分人與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基本案情 一、本案訴訟主體以及相關自然人: 宋某山與董某英系夫妻關系,二人生育有三名子女,分別是長女宋某輝、次女宋某軍、兒子宋某偉。...
遺囑兩年不執行不會失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囑不會失效,繼承過戶也沒有時間限制,如果其他繼承人對遺囑沒有異議、沒有糾紛,什么時候去辦理繼承過戶都可以,但還是建議盡早去辦。但如果其他繼承人對遺囑有異議、有糾紛,不同意按遺囑繼承的,...
在中國傳統認知里,死亡,是大部分人都有所避諱的話題。很多反目成仇的家庭悲劇,往往就源于這一善意避諱行為。但生前立了遺囑,就真的能夠確保按照自己的意愿處分遺產嗎?還真不一定。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楊葉律師認為,自書遺囑看似簡單且常見,但卻是最為容...
代書遺囑中做假怎么辦提供證據主張遺囑無效,并依法追究代書遺囑律師責任。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后如果協議與遺囑有抵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相抵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如果該遺贈扶養協議未履行那么原來所立的遺囑效力能否恢復?針對此問題,小編推薦權威案例并整理了相關司法觀點推薦案例...
遺囑繼承權公證書辦理的方法步驟。 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是我國繼承法規定的按繼承方式,也是常見的繼承類公證項目。在公證實踐中,經過公證的遺囑或者經過人民法院認定有效的遺囑,經遺囑繼承人申請,公證處辦理并出具遺囑繼承權公證,但對于繼承法規定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