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單位發生勞動合同糾紛,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訴,需要先向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取得仲裁裁決書后,對仲裁裁決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訴。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來解決,其中協商、調解不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程序,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也是處理勞動爭議最重要的程序。 只有經過仲裁,當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認為仲裁委員......
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以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對于有欠條的,若只想請求支付工資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準備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等,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申請書),民事訴訟狀(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系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復印件(1份)。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
勞動合同期間屆滿,用人單位未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對勞動者予以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但是您的情況還是有點問題是,勞動合同是在2年以前就已期滿,這種情超過了提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效1年的期限,也超過了向管轄權法院起訴主張權利的時效2年期限,超過時效一般...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文號】法釋〔2006〕6號 【發布日期】2006-08-14 【生效日期】2006-10-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文件來源】人民法院報...
建議根據《勞動合同法》38條的第2款情況提起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不滿的可以提起訴訟。你朋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和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
案件事實 一審 二審 (1)爭議焦點:在于雙方當事人簽訂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是否已一并處理了工傷保險待遇問題。 (2)判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勞動權益,勞動者放棄該權利的,應予以明示,但本案中杜書平未予以明示...
來源:法律書院 太傅NO.1雙重勞動關系的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八條,2010年9月14日后,與原用人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雖與新用人單位簽署《勞務協議》,但其用工仍應按勞動關系處理...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還可以申請仲裁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產生勞動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 一、勞動關系建立階段用人單位方面的典型敗訴情形: 1.用人單...
疫情結束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能會對冗余人員進行適當裁減。小編特別就《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內容要點進行提示和分析,給大家做參考。一、準確表達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這份協議書目的所在,在表述時用詞一定要準確,不能用...
競業限制與經濟補償金爭議怎么解決 因用人單位原因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經勞動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根據以上規定,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并經要求仍不支付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同樣,上述規...
在勞動爭議司法實踐中,存在解除協議的效力問題以及所解決爭議事項涵蓋范圍問題。對于該問題的直接行為,即勞動者簽了離職協議拿了錢,但仍然繼續向法院起訴公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