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二條規定: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以網頁、音頻、視頻等形式對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予以提示和明確說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
高風險運動能夠投保賠償嗎?
攀巖運動就屬于高風險運動,多數保險公司在承保意外傷害保險時,都會把這類運動造成的傷害作為免責事由寫入保險條款之中。按照你所說的情況,保險公司在其網站上對于免責的條款進行了明確的提示,還有音頻提醒,可以認定保險公司對于免除責任的條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的義務。你在投保的過程中,沒有認真閱讀條款并聽取音頻提醒,這完全是你個人原因導致的,不能以此作為抗辯理由。因此,對于你攀巖所受傷害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是有正當理由的,你的損失只能由你自己承擔了。在此奉勸你一下,以后購買保險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保險條款,仔細聽取保險公司人員的提示和講解,如果對于保險情況不甚了解,盡量不要在網上自助購買保險。
保險不賠償怎么辦這種情況下,如果協商不了,建議向法院起訴解決。案例一:買車沒有及時進行過戶馬女士要出國深造,把自己的轎車賣給了朋友陳先生,可由于馬女士走得匆忙,沒來得及給陳先生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天,陳先生駕車去上班時,不慎與對面駛來的一輛...
【裁判要旨】網約車駕駛人符合保險條款約定的未取得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造成被保險機動車損失的,保險公司對上述條款進行了提示及明確說明,不承擔賠償責任。反之,則應承擔賠償責任。【案情】2017年7月11日,吳某駕駛A公...
(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7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3〕1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已于2013年5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本案基本案情: 法院觀點: 此處援引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的部分內容: 本案二審的爭議焦點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XX支公司主張在第三者商業保險限額內應免賠10%有無事實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七條第...
來源!小甘讀判例 1.格式條款不存在違反法律規定,侵害國家、集體或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免除義務人的法律責任,也未加重權利人的責任,排除權利人的主要權利等法律禁止的內容的,對雙方當事人應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來云鵬...
案情簡介2016年8月18 日,袁某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保險單約定的保險期間自 2016年8月19日0 時起至 2017年8月 18日24時止。當日19時25分,閆某駕駛的機動車與袁某駕駛的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致袁某受傷、車輛部分受...
保險公司的明確說明義務的內容有哪些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本案基本案情: 法院觀點: 律師說法: 1、本案中,對于商業險保險合同有明確條款的違反法律法規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規定的,實行10%的絕對免賠率的免責條款約定,本案法院未支持,是我國法律設定對投保人及利益相關人的一種保護,保險法規定對保險合...
由于保險法適用涉及的問題繁雜且具體,加之對法律的理解和認識不盡一致,各地法院對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的裁判標準不夠統一,如不盡快解決,將極大影響裁判標準統一,影響司法權威。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今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天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
汽車已經走進了千家萬戶 為車輛購買合適、齊全的保險 可是一件頭等大事 但由此引發的糾紛可不少 案情簡介2014年1月15日,趙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蘇335省道由東向西行駛至海門港新區地段,與后方同向由被告錢某酒后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